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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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丹东宏大建设 (略) 撰写人: 蔡文君
(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016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来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格式1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
原内容为:报价:应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一2007)相关要求进行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总额应与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中。
更改为:报价:依据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略) 相关计价规定(如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总额应与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中。
更正日期:**日 09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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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丹东宏大建设 (略) 撰写人: 蔡文君
(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016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楼房镇东城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来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格式1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
原内容为:报价:应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一2007)相关要求进行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总额应与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中。
更改为:报价:依据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略) 相关计价规定(如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总额应与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中。
更正日期:**日 09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宏大建设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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