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与食品工程学院高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变更情况的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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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与食品工程学院高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变更情况的补充公示

各教职工:

经个人申报,农业与 (略) 已根据《 (略) 2020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百院发〔2020〕112号)文件要求完成了高校系列职称审议推荐及公示工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0〕7号)文件要求“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故现对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期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止(5个工作日),材料公示地点( (略) 办公室门口公示栏)。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 (略) 右江区百城街道国道3 (略) 澄碧校区行政楼503室)反映,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学院联系电话:0776-*

学校职改办联系电话:0776-*

学校纪委电话:0776-*

附件:农业与 (略) 2020年度拟推荐参加高校系列职称评审人员名单



农业与 (略)

2020年11月3日

各教职工:

经个人申报,农业与 (略) 已根据《 (略) 2020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百院发〔2020〕112号)文件要求完成了高校系列职称审议推荐及公示工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0〕7号)文件要求“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故现对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期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止(5个工作日),材料公示地点( (略) 办公室门口公示栏)。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 (略) 右江区百城街道国道3 (略) 澄碧校区行政楼503室)反映,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学院联系电话:0776-*

学校职改办联系电话:0776-*

学校纪委电话:0776-*

附件:农业与 (略) 2020年度拟推荐参加高校系列职称评审人员名单



农业与 (略)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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