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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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变更公告

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2024年05月22日1 (略) 上形式提交了书面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问1: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4页,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需求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现系统公示的仅为跑道型 机场专用的“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而非直升机场专用。详见《民用直升 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所述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规范 67页-71页);即跑道型机场和非跑道型机场的目视进近系统不能混用。请明确。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调整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航局(CAAC)《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6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标准; 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

问2: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6页,机坪标灯需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现系统公示的符合要求的产品有且仅有一家(上海歌诺 (略) 的型号为FL-HL-501(L)), 这样是否涉及指定品牌、指定厂家,对其余投标单位无公平性。请明确。

答:《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需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未经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不得在民用机场内使用。机坪标灯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附录内,且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时列明品牌的,同时提供系统公示品牌截图,若列明的品牌未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品牌内作无效处理,若投标时未填写品牌的,中标后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品牌中选择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方可供货。”,不存在涉及指定品牌、指定厂家情形,此项不作调整。

问3: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6页,机坪风向标(含风袋) 未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 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名录中,有风向标设备。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中明确“机坪风向标(含风袋):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清单与“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不一致处以“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为准。

问4: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7页,VHF无线电控制系统设置需满足《民用机 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规范》(AP-118-TM-2013-01)又依 据《通用机场场址行业审查实施细则》(民航发(2023)41号),B类通用机场备案过程中需提供电磁报告。在《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中,该设备为非必须设备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第二项、第2.1条以及第4条清单中“VHF 无线电控制系统: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规范要求;具有助航设备控制功能,可依据无线电话筒遥控开启助航设备。”调整为“远程遥控系统: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规范要求;2、可远程遥控助航灯具开启与关闭。”。

问5: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9页,机坪标识为航空铝合金*板专用氟碳漆。此处不适用。 请明确。

答:取消“4、机坪标识漆:航空铝合金*板专用氟碳漆,两底两面,厚度不少于 125μm” 要求。

问6:建施04,相关标志不合理,可减少接地和离地区边灯数量(间距小于3米即可),再调整走道方向等,其中接地和离地区加密需与主起降方向一致,最终有场址报告确定其最终方向。请明确?

答:接地和离地区边灯间距设置小于3m,符合民航法规要求;最终进近方向以实际飞行方向为准。此项不作调整。

问7: 电施06,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安装间距为29.7米,设计图PAPI 定位不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120页图7.3.2-1 所述。其设置同上述(一).1条。请明确?

注:PAPI或 APAPI安装容差要求如下:

1 在安装PAPI 或 APAPI的跑道上未装有IIS 时,距离D1应保证经常使用跑道的飞机中的要求最严格的飞机的飞

行员在看到最低的正确的进近坡度指示时(即在图7.3.2-2中PAPI的 B 角上或 APAPI的 A 角上时)能有表 7.3.2-1中规定的过入口的轮子净距。

2 在安装PAPI 或 APAPI的跑道上装有ⅡS 时,距离D1 应能在经常使用跑道的各种飞机的眼—天线高度范围内提 供目视和非目视助航信号之间的最佳协调。此距离应等于ⅡS 下滑道有效起端到入口的距离加上一个为补偿各 种有关的飞机的眼—天线高度变化的校正因数。此校正因数为这些飞机的眼—天线高度的平均值与进近角的余 切的乘积。但距离D1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使过入口的轮子净距低于表7.3.2-1(3)栏所规定的最小轮子净距。

3 如果某种航空器要求有大于1项中规定的轮子净距,可用增大D1 来达到。

4 应调整距离D1以补偿灯具透镜中心与跑道入口之间的高差。

5 为了保证灯具安装得尽可能低和为了容许一些横坡,灯具之间可做不大于50mm 的高度调整。在灯具之间也可

统一采用一个不大于1.25%的横坡。

6 飞行区指标I 为 1 或 2 时 ,PAPI的灯间距离应为6m (公差为±1m) 。最靠近跑道的灯具应设在距跑道边不小于 10m (公差为±1m) 处;减小灯间距离将导致系统的可用距离减小。

7 如需要较大的可用距离,或预期将来要改成PAPI 时 ,APAPI的灯具横向间距可增大到9m (公差为±1m), 最 靠近跑道的灯具可相应地设在距跑道边15m (公差为±1m) 处 。

图7.3.2- 1 PAPI 和 APAPI 的 定 位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设计依据为《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此项不作调整。

问8:电施10,接地和离地区边灯为立式安装,与招标文件64页安装方式不符。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9:电施10,泛光照明灯安装高度不大于250mm, 而建施01、02、03明确设计最大起降机型全尺寸为23米,接地离地区为直径23.1米圆形,此时 FATO 直径 需按照34 .65米圆形计算。按照《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13 页 ,FATO 内的功能性物体仅能为不高于5cm。请明确”。

答:此项目设计FATO与TOLF相重合,尺寸为直径23.1m。根据《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4.2.4[条文说明]必要物体主要是指目视助航设备( 如灯光系统) 以及因安全目的而设置的物体(如消防系统)。泛光照明灯是目视助航设备;根据《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9.10中泛光灯高度应不超过25cm。此项不作调整。

问10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中4、清单,第65页第三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项目特征中:“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 (略) 上没有认证厂家,满足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调整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航局(CAAC)《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6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标准; 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

问11招文件要求与图纸不一致,如;边灯型式等,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接地和离地区)边灯型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嵌入式灯具”。

问12: (略) 采用电机翻转,图中未见电机或减速机的技术参数要求,请明确具体参数?同时为了安全考虑,我们建议采用电推杆(DC24V供电)。采用铝 (略) ,型材允许按各厂家自选深化,请业主明确是否可以?

答:电动铝 (略) 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招标图纸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图纸设计之外参数,投标人可自行深化,因深化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问13:通道栏杆,全部参照标准图集来做,是不符合民航标准的要求。是否可以安全区内部分优化成翻转式。

答:通道不锈钢栏杆扶手做法“参考标准图集《15J401》”。投标人可自行深化,因深化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监督举报联系人:娄华军 联系方式:0575-*”补充为“限额 (略) 监督举报方式: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建设管理中心,监督举报联系人:娄华军 联系方式:0575-*”。

2、招标文件-中“ 2024 年 月 日”补充为“2024年5月16日”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翔实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 24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停机坪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2024年05月22日1 (略) 上形式提交了书面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问1: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4页,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需求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现系统公示的仅为跑道型 机场专用的“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而非直升机场专用。详见《民用直升 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所述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规范 67页-71页);即跑道型机场和非跑道型机场的目视进近系统不能混用。请明确。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调整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航局(CAAC)《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6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标准; 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

问2: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6页,机坪标灯需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现系统公示的符合要求的产品有且仅有一家(上海歌诺 (略) 的型号为FL-HL-501(L)), 这样是否涉及指定品牌、指定厂家,对其余投标单位无公平性。请明确。

答:《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需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未经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不得在民用机场内使用。机坪标灯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附录内,且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时列明品牌的,同时提供系统公示品牌截图,若列明的品牌未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品牌内作无效处理,若投标时未填写品牌的,中标后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品牌中选择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方可供货。”,不存在涉及指定品牌、指定厂家情形,此项不作调整。

问3: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6页,机坪风向标(含风袋) 未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 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名录中,有风向标设备。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中明确“机坪风向标(含风袋):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清单与“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不一致处以“二、技术规格要求及指标”为准。

问4: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7页,VHF无线电控制系统设置需满足《民用机 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规范》(AP-118-TM-2013-01)又依 据《通用机场场址行业审查实施细则》(民航发(2023)41号),B类通用机场备案过程中需提供电磁报告。在《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中,该设备为非必须设备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第二项、第2.1条以及第4条清单中“VHF 无线电控制系统: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规范要求;具有助航设备控制功能,可依据无线电话筒遥控开启助航设备。”调整为“远程遥控系统: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规范要求;2、可远程遥控助航灯具开启与关闭。”。

问5: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69页,机坪标识为航空铝合金*板专用氟碳漆。此处不适用。 请明确。

答:取消“4、机坪标识漆:航空铝合金*板专用氟碳漆,两底两面,厚度不少于 125μm” 要求。

问6:建施04,相关标志不合理,可减少接地和离地区边灯数量(间距小于3米即可),再调整走道方向等,其中接地和离地区加密需与主起降方向一致,最终有场址报告确定其最终方向。请明确?

答:接地和离地区边灯间距设置小于3m,符合民航法规要求;最终进近方向以实际飞行方向为准。此项不作调整。

问7: 电施06,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安装间距为29.7米,设计图PAPI 定位不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120页图7.3.2-1 所述。其设置同上述(一).1条。请明确?

注:PAPI或 APAPI安装容差要求如下:

1 在安装PAPI 或 APAPI的跑道上未装有IIS 时,距离D1应保证经常使用跑道的飞机中的要求最严格的飞机的飞

行员在看到最低的正确的进近坡度指示时(即在图7.3.2-2中PAPI的 B 角上或 APAPI的 A 角上时)能有表 7.3.2-1中规定的过入口的轮子净距。

2 在安装PAPI 或 APAPI的跑道上装有ⅡS 时,距离D1 应能在经常使用跑道的各种飞机的眼—天线高度范围内提 供目视和非目视助航信号之间的最佳协调。此距离应等于ⅡS 下滑道有效起端到入口的距离加上一个为补偿各 种有关的飞机的眼—天线高度变化的校正因数。此校正因数为这些飞机的眼—天线高度的平均值与进近角的余 切的乘积。但距离D1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使过入口的轮子净距低于表7.3.2-1(3)栏所规定的最小轮子净距。

3 如果某种航空器要求有大于1项中规定的轮子净距,可用增大D1 来达到。

4 应调整距离D1以补偿灯具透镜中心与跑道入口之间的高差。

5 为了保证灯具安装得尽可能低和为了容许一些横坡,灯具之间可做不大于50mm 的高度调整。在灯具之间也可

统一采用一个不大于1.25%的横坡。

6 飞行区指标I 为 1 或 2 时 ,PAPI的灯间距离应为6m (公差为±1m) 。最靠近跑道的灯具应设在距跑道边不小于 10m (公差为±1m) 处;减小灯间距离将导致系统的可用距离减小。

7 如需要较大的可用距离,或预期将来要改成PAPI 时 ,APAPI的灯具横向间距可增大到9m (公差为±1m), 最 靠近跑道的灯具可相应地设在距跑道边15m (公差为±1m) 处 。

图7.3.2- 1 PAPI 和 APAPI 的 定 位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设计依据为《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此项不作调整。

问8:电施10,接地和离地区边灯为立式安装,与招标文件64页安装方式不符。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9:电施10,泛光照明灯安装高度不大于250mm, 而建施01、02、03明确设计最大起降机型全尺寸为23米,接地离地区为直径23.1米圆形,此时 FATO 直径 需按照34 .65米圆形计算。按照《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13 页 ,FATO 内的功能性物体仅能为不高于5cm。请明确”。

答:此项目设计FATO与TOLF相重合,尺寸为直径23.1m。根据《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4.2.4[条文说明]必要物体主要是指目视助航设备( 如灯光系统) 以及因安全目的而设置的物体(如消防系统)。泛光照明灯是目视助航设备;根据《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9.10中泛光灯高度应不超过25cm。此项不作调整。

问10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中4、清单,第65页第三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项目特征中:“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 (略) 上没有认证厂家,满足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民航局认定检测机构测试并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公示http://**;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调整为“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PAPI:“1、符合中国民航局(CAAC)《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8.6条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标准; 2、光强夜间可见范围:方圆超过8公里;3、该设备投射不同光幕,引导驾驶员准备降落机坪。”。

问11招文件要求与图纸不一致,如;边灯型式等,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接地和离地区)边灯型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嵌入式灯具”。

问12: (略) 采用电机翻转,图中未见电机或减速机的技术参数要求,请明确具体参数?同时为了安全考虑,我们建议采用电推杆(DC24V供电)。采用铝 (略) ,型材允许按各厂家自选深化,请业主明确是否可以?

答:电动铝 (略) 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招标图纸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图纸设计之外参数,投标人可自行深化,因深化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问13:通道栏杆,全部参照标准图集来做,是不符合民航标准的要求。是否可以安全区内部分优化成翻转式。

答:通道不锈钢栏杆扶手做法“参考标准图集《15J401》”。投标人可自行深化,因深化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监督举报联系人:娄华军 联系方式:0575-*”补充为“限额 (略) 监督举报方式: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建设管理中心,监督举报联系人:娄华军 联系方式:0575-*”。

2、招标文件-中“ 2024 年 月 日”补充为“2024年5月16日”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翔实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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