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 | | |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 | | | | | | | | | | _ | 20 | _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 | | | | | | | | | | | | | | | | , |
请于 | | _ | 2024 | | | | _ | 年 | | _ | 05 | _ | 月 | _ | 09 | 日上午 | | | 0 | 8 | 时 | 30 | 分至 | _ | 2024 | _ | | 年 | _ | 05 | _ | 月 | _ | 31 | _ | 日 | 下午 | 17 |
时 | 30 | | | 分 | | ( |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 24 | | 年 | | 06 | | 月 | | 12 | |
日 | 0 | 9 | 时 | 30 | 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 | 1 | 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 | | | | | | | | | | 50 | |
米 | ) | ,中 (略) 月坛办公区。 | | | | | | | | | | | | | | | | |
(略) 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公告(第一次变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法律顾问项目 已由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
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
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法律专项服务
2.2 项目地点:北京及公司事务涉及的相关地方
2.3 招标范围:
2.3.1 负责提供 (略) 业务相关日常法律咨询、拟定/审查非
格式协议文本、审查法律文件、项目交易合规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风
险资产处置法律意见/方案、开展业务格式文本修订审核、参与项目谈判、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会议、参加商务谈判并发表意见、协助
公司开展内控、风险、合规等制度审核、开展不少于 4 次/年租赁业务相关法律
培训等公司日常法律事务。
2.3.2 律所选聘标准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法律服务经验;
(2)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及诉讼等方面经验;
(3)律所无被行政处罚的历史纪录;
(4)律所无负面舆情。
(5)承办律师团队中无被行政处罚的律师成员;
(6)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及诉讼等方面经验;
(7)律师团队 (略) 法律服务工作;
(8)具体承办服务团队中主办律师至少 2 名,主办律师应为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一年对律所服务质量及能力
进行年度评价,经评价认为能继续满足要求的,合同继续履行,如经评价认为未
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
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 (略) 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略) 或 (略) 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
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
的。
3.5 保密及廉洁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
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200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_2024_年 _05_月_09日上午08时30分至_2024_ 年_05_月_31_日下午17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中 核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略) 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优先使用 (略) 支付链接向招标机构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将购买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含交易时间、
交易编号等详细内容)上传至 (略) http://**)
及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八、联系方式),下方“收款+开票二维码”为文件购
(略) 异常时的备用支付方式。招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响应人才能获
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
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
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经理
姓名和汇款时间。经招标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
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6 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
米),中 (略) 月坛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
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投标文件外包装
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
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http://**)和
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址: (略)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地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电子邮件:*@*ttp://**
话:010-*
招标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ttp://**.cn
010-*
王经理
2024 年 0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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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 | | _ | 2024 | | | | _ | 年 | | _ | 05 | _ | 月 | _ | 09 | 日上午 | | | 0 | 8 | 时 | 30 | 分至 | _ | 2024 | _ | | 年 | _ | 05 | _ | 月 | _ | 31 | _ | 日 | 下午 | 17 |
时 | 30 | | | 分 | | ( |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 24 | | 年 | | 06 | | 月 | | 12 | |
日 | 0 | 9 | 时 | 30 | 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 | 1 | 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 | | | | | | | | | | 50 | |
米 | ) | ,中 (略) 月坛办公区。 | | | | | | | | | | | | | | | | |
(略) 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公告(第一次变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法律顾问项目 已由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
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
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法律专项服务
2.2 项目地点:北京及公司事务涉及的相关地方
2.3 招标范围:
2.3.1 负责提供 (略) 业务相关日常法律咨询、拟定/审查非
格式协议文本、审查法律文件、项目交易合规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风
险资产处置法律意见/方案、开展业务格式文本修订审核、参与项目谈判、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会议、参加商务谈判并发表意见、协助
公司开展内控、风险、合规等制度审核、开展不少于 4 次/年租赁业务相关法律
培训等公司日常法律事务。
2.3.2 律所选聘标准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法律服务经验;
(2)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及诉讼等方面经验;
(3)律所无被行政处罚的历史纪录;
(4)律所无负面舆情。
(5)承办律师团队中无被行政处罚的律师成员;
(6)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融资租赁及诉讼等方面经验;
(7)律师团队 (略) 法律服务工作;
(8)具体承办服务团队中主办律师至少 2 名,主办律师应为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一年对律所服务质量及能力
进行年度评价,经评价认为能继续满足要求的,合同继续履行,如经评价认为未
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
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 (略) 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略) 或 (略) 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
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
的。
3.5 保密及廉洁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
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200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_2024_年 _05_月_09日上午08时30分至_2024_ 年_05_月_31_日下午17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中 核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略) 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优先使用 (略) 支付链接向招标机构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将购买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含交易时间、
交易编号等详细内容)上传至 (略) http://**)
及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八、联系方式),下方“收款+开票二维码”为文件购
(略) 异常时的备用支付方式。招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响应人才能获
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
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
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经理
姓名和汇款时间。经招标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
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6 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
米),中 (略) 月坛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
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投标文件外包装
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
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
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http://**)和
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址: (略)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地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电子邮件:*@*ttp://**
话:010-*
招标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ttp://**.cn
010-*
王经理
2024 年 0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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