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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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劳务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过金融机构两年以上相似服务经验,可缴纳外包人员的五险一金。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劳务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过金融机构两年以上相似服务经验,可缴纳外包人员的五险一金。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0.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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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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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劳务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过金融机构两年以上相似服务经验,可缴纳外包人员的五险一金。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劳务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过金融机构两年以上相似服务经验,可缴纳外包人员的五险一金。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0.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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