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中医医院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第二次
简阳市中医医院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成川宇(成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羊 (略) 三段37号附19号3楼(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4 11:00:00,更正为:2024-05-29 1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24 11:00:00,更正为:2024-05-29 11:0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中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要求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3 | 中和酸粉 | 1.溶解性:冷热水易溶解;PH值(25℃,1%溶液)≤3;硫酸灰分:≤1.05;草酸以H2C204计)含量:≤50%;具有中和游离碱和增加光泽的作用; 2.重量:4kg/箱。 | 箱 | 140.4 | |
19 | 艾柱点火炉 | 1200W,定时功能,8柱 | 个 | 245 |
现更正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要求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3 | 中和酸粉 | 1.溶解性:冷热水易溶解;PH值(25℃,1%溶液)≤3;硫酸灰分:≤1.05;草酸以H2C204计)含量:≤50%;具有中和游离碱和增加光泽的作用; 2.重量:25kg/箱。 | 箱 | 140.4 | |
19 | 艾柱点火炉 | 2400W,58柱,定时功能,温度调控,带不锈钢支架 | 个 | 245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略) (略) 90号。
3、采购品目:其他办公用品。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
(1)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4)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5)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6)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7)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8)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9)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0)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1)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2)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2.00%。
6、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中成川宇(成都) (略)
地址: (略) 青羊 (略) 三段37号附19号3楼(北侧)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电话:028-*
中成川宇(成都) (略)
2024年05月2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成川宇(成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羊 (略) 三段37号附19号3楼(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4 11:00:00,更正为:2024-05-29 11: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24 11:00:00,更正为:2024-05-29 11:0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中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要求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3 | 中和酸粉 | 1.溶解性:冷热水易溶解;PH值(25℃,1%溶液)≤3;硫酸灰分:≤1.05;草酸以H2C204计)含量:≤50%;具有中和游离碱和增加光泽的作用; 2.重量:4kg/箱。 | 箱 | 140.4 | |
19 | 艾柱点火炉 | 1200W,定时功能,8柱 | 个 | 245 |
现更正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要求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3 | 中和酸粉 | 1.溶解性:冷热水易溶解;PH值(25℃,1%溶液)≤3;硫酸灰分:≤1.05;草酸以H2C204计)含量:≤50%;具有中和游离碱和增加光泽的作用; 2.重量:25kg/箱。 | 箱 | 140.4 | |
19 | 艾柱点火炉 | 2400W,58柱,定时功能,温度调控,带不锈钢支架 | 个 | 245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略) (略) 90号。
3、采购品目:其他办公用品。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
(1)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4)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5)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6)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7)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8)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9)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0)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1)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0%;(12)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2.00%。
6、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中成川宇(成都) (略)
地址: (略) 青羊 (略) 三段37号附19号3楼(北侧)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电话:028-*
中成川宇(成都) (略)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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