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致科技有限公司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复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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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致科技有限公司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复议结果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复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
项目编号:NKMZB*
本项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书面异议,评标委员会对异议内容进行复议、对原
评标结果内容进行复评。
一、复议结果
1、上 (略) ,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
标;
2、上海 (略) ,业绩证明材料类别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否决其投标;
3、苏州英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浙江金麦 (略) ,未按提供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证据材料,初步
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5、重庆福瑞斯自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缴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
合格,否决其投标;
6、伟本智能机电(上海)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
例,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7、汇鼎智联装备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共提供两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 1 未体现合同签订
时间、缺少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8、成都 (略) (略) ,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证明材料中不能直接证
明投标人为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9、中科摩通(常州)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
否决其投标;
10、浙 (略) ,有效的“阀类生产线”业绩数量不足 2 个,液压性能测试台
设计 (略) 内部部门间采购订单,不是对外的采购合同、所提供的技术协议为投
标单位内部设计要求,综上所提供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据材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11、机科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杭州高 (略) 、杭州沃镭 (略) 两家单位初步评审合格。
因仅剩杭州高 (略) 、杭州沃镭 (略) 两家单位,且投标报
价相对较高,技术方案无明显优势,竞争性不充分,不推荐中标候选人,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
2、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当邮寄异议函件原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异
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骜
地址: (略) 西城区航空胡同 38 号,南方 (略)
电话:010-* *
电子邮件:*@*26.com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南方 (略)
2024 年 5 月 24 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复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减振器电磁阀生产线
项目编号:NKMZB*
本项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书面异议,评标委员会对异议内容进行复议、对原
评标结果内容进行复评。
一、复议结果
1、上 (略) ,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
标;
2、上海 (略) ,业绩证明材料类别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否决其投标;
3、苏州英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浙江金麦 (略) ,未按提供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证据材料,初步
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5、重庆福瑞斯自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缴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
合格,否决其投标;
6、伟本智能机电(上海) (略)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
例,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7、汇鼎智联装备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共提供两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 1 未体现合同签订
时间、缺少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8、成都 (略) (略) ,液压性能测试台设计制造案例证明材料中不能直接证
明投标人为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9、中科摩通(常州)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
否决其投标;
10、浙 (略) ,有效的“阀类生产线”业绩数量不足 2 个,液压性能测试台
设计 (略) 内部部门间采购订单,不是对外的采购合同、所提供的技术协议为投
标单位内部设计要求,综上所提供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据材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11、机科 (略) ,未提供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杭州高 (略) 、杭州沃镭 (略) 两家单位初步评审合格。
因仅剩杭州高 (略) 、杭州沃镭 (略) 两家单位,且投标报
价相对较高,技术方案无明显优势,竞争性不充分,不推荐中标候选人,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
2、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当邮寄异议函件原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异
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骜
地址: (略) 西城区航空胡同 38 号,南方 (略)
电话:010-* *
电子邮件:*@*26.com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南方 (略)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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