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庵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贞庵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4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24-06-04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4-06-04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text-align:left;margin-top:5.0pt;margin-bottom:5.0pt;}span.X4{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3.0pt;font-weight:bold;}p.X2{margin-left:21.0pt;text-inden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3{text-indent:28.35pt;}span.X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5{text-indent:21.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span.X11{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贞庵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上帝宫周边节点为开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为:“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上帝宫周边节点为开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招标文件相应内容随之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26项补充条款-21.其他-新增21.2.25条款和21.2.26条款内容,新增内容如下:“

21.2.25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费的配合费、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便道铺设、检测桩的土方开挖、桩接长、承台、桩帽施工、水、电费的施工等满足检测所需发生的施工内容),必要时应开挖施工便道或采取其他临时措施,确保材料、检测设备的进退场,相应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调整。

21.2.26本工程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已按现行计价规定计入合同总价中,但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 (略) 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建设(代建)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本工程定标后建设(代建)单位将根据规定组织选定材料检验试验单位,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过程发生的材料检验试验,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最终实际发生的所有材料检验试验从合同结算总价中扣除。”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12.1.3其他价格方式的“(23)渣土收纳费列入暂列金中,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和取费按“12.1、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相关约定执行,最终 (略) (区)财政审核部门审核为准。”修改为“(23)渣土收纳费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中,此费用不予调整。”。

四、本项目原发布的图纸作废,新修改后的图纸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 (略) 建设工 (略) 本答疑的其他文件中下载最新版图纸。

五、本项目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新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新工程量 (略) 建设工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工程量清单文件”中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6月04日10时15分”,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厦门建发 (略)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05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

建信发展(厦门) (略)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05月24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4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24-06-04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4-06-04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4{text-align:left;margin-top:5.0pt;margin-bottom:5.0pt;}span.X4{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3.0pt;font-weight:bold;}p.X2{margin-left:21.0pt;text-inden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3{text-indent:28.35pt;}span.X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5{text-indent:21.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span.X11{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贞庵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上帝宫周边节点为开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为:“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上帝宫周边节点为开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招标文件相应内容随之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26项补充条款-21.其他-新增21.2.25条款和21.2.26条款内容,新增内容如下:“

21.2.25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费的配合费、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便道铺设、检测桩的土方开挖、桩接长、承台、桩帽施工、水、电费的施工等满足检测所需发生的施工内容),必要时应开挖施工便道或采取其他临时措施,确保材料、检测设备的进退场,相应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调整。

21.2.26本工程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已按现行计价规定计入合同总价中,但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 (略) 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建设(代建)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本工程定标后建设(代建)单位将根据规定组织选定材料检验试验单位,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过程发生的材料检验试验,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最终实际发生的所有材料检验试验从合同结算总价中扣除。”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12.1.3其他价格方式的“(23)渣土收纳费列入暂列金中,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和取费按“12.1、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相关约定执行,最终 (略) (区)财政审核部门审核为准。”修改为“(23)渣土收纳费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中,此费用不予调整。”。

四、本项目原发布的图纸作废,新修改后的图纸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 (略) 建设工 (略) 本答疑的其他文件中下载最新版图纸。

五、本项目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新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新工程量 (略) 建设工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工程量清单文件”中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6月04日10时15分”,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厦门建发 (略)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05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

建信发展(厦门) (略)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05月24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