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3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3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772,33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中,“建设期限:11 个月,管护期:5 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不一致,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计划工期因项目澄清原因导致开标时间顺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款招标代理费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7、原图纸有部分缺项,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8、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 年6月12日9时50分”,开标地点不变。 9、若有未尽事宜,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图纸为准。并按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投标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国坤 (略) 2024年5月2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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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772,33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中,“建设期限:11 个月,管护期:5 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不一致,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计划工期因项目澄清原因导致开标时间顺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款招标代理费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7、原图纸有部分缺项,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8、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 年6月12日9时50分”,开标地点不变。 9、若有未尽事宜,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图纸为准。并按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投标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国坤 (略) 2024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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