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郑墩村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郑墩村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8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第3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4.1.9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用水利资质的单位配备如下:
1、施工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材料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质检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安全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附相应人员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需附上社保证明。
二、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第29条 | 工程保修期为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及整改合格后 12 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第7条 | 中标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供材料、安全生产措施费)10% | |
3 | 分包 | 第4条 |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第31条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第31条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5% 。 | |
6 | 预付款额度 | /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第29条 | 质保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 | |
… | …… | …… | …… |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沙县区郑湖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8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第3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4.1.9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用水利资质的单位配备如下:
1、施工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材料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质检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安全员1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附相应人员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需附上社保证明。
二、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第29条 | 工程保修期为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及整改合格后 12 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第7条 | 中标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供材料、安全生产措施费)10% | |
3 | 分包 | 第4条 |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第31条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第31条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5% 。 | |
6 | 预付款额度 | /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第29条 | 质保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 | |
… | …… | …… | …… |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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