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更正公告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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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更正公告01第1包

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LNYY-W1007(01)

三、更正信息

原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中专用文件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同时提供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和合并报表,以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 (略) 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 招标文件中专用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6月7日 10:0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3. 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 **日10 时 00 分。

已更正为:

1.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同时提供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和合并报表,以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 (略) 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 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6 月 11日9 :3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3. 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日9时 30 分。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李雪、黄波

办公电话:*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 (略) ,沈阳

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制作亮化标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LNYY-W1007(01)

三、更正信息

原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中专用文件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同时提供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和合并报表,以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 (略) 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 招标文件中专用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6月7日 10:0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3. 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 **日10 时 00 分。

已更正为:

1.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同时提供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和合并报表,以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 (略) 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 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6 月 11日9 :3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3. 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日9时 30 分。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李雪、黄波

办公电话:*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 (略)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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