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澄清答疑-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澄清答疑-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一次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32页“现场阐述投标文件大纲,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方案阐述(每一投标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阐述具有针对性的现状分析、设备配置及功能特点、供货计划、人员安排、实施周期、施工安排、应急保障及售后运维保障等......”现修改为:“现场阐述投标文件大纲,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投标人可进行线上远程视频阐述或现场线下阐述。1、线上远程视频阐述需用腾讯会议进行,具体事项等待现场通知。2、线下阐述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方案阐述(每一投标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投标人须根据所在地及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平面示意图进 (略) 阐述,阐述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实际情况阐述具有针对性的现状分析、设备配置及功能特点、供货计划、人员安排、实施周期、施工安排、应急保障及售后运维保障等......” 2、原招标文件第124页“集成要求(参考建议)”,现修改为:“集成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126页“服务能力要求(参考建议)”,现修改为:“服务能力要求” 4、原招标文件中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现修改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一、智能视频监控设备(1、5Km智能视频监控设备,2、10Km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1、预告警算法训练节点,2、预告警训练素材存储节点,3、预告警视频解析节点,4、预告警信息存储节点)。 注:如招标文件有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4年5月27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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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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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一次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项目,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32页“现场阐述投标文件大纲,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方案阐述(每一投标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阐述具有针对性的现状分析、设备配置及功能特点、供货计划、人员安排、实施周期、施工安排、应急保障及售后运维保障等......”现修改为:“现场阐述投标文件大纲,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投标人可进行线上远程视频阐述或现场线下阐述。1、线上远程视频阐述需用腾讯会议进行,具体事项等待现场通知。2、线下阐述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方案阐述(每一投标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投标人须根据所在地及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平面示意图进 (略) 阐述,阐述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实际情况阐述具有针对性的现状分析、设备配置及功能特点、供货计划、人员安排、实施周期、施工安排、应急保障及售后运维保障等......” 2、原招标文件第124页“集成要求(参考建议)”,现修改为:“集成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126页“服务能力要求(参考建议)”,现修改为:“服务能力要求” 4、原招标文件中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现修改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一、智能视频监控设备(1、5Km智能视频监控设备,2、10Km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1、预告警算法训练节点,2、预告警训练素材存储节点,3、预告警视频解析节点,4、预告警信息存储节点)。 注:如招标文件有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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