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5-24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的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0%作为其价格分。 现变更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 ||
更正日期 | 2024-05-27 |
其他补充事宜 | 1.开标时间不变。 2.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重新下载的文件内容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采购单位名称 |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江 (略) 8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美 (略) 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898-* |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的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0%作为其价格分。 现变更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澄迈县金江 (略) 8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美 (略) 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联系方式: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8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海南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5-24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的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0%作为其价格分。 现变更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 ||
更正日期 | 2024-05-27 |
其他补充事宜 | 1.开标时间不变。 2.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重新下载的文件内容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采购单位名称 |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江 (略) 8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美 (略) 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898-* |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的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0%作为其价格分。 现变更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条关于政策性优惠中第五小点、具体评审价说明 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按照财库〔2022〕19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澄迈县金江 (略) 8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美 (略) 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联系方式: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8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海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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