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再次公告
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再次公告
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
公开(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03
(略) 是受 (略) 的委托,就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质量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84元
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邮箱(*@*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 (略) ,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沈河 (略) 43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邮 编:*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30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802
传 真:024-*-808
邮 箱:*@*63.com
(略)
2024年5月27日
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
公开(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03
(略) 是受 (略) 的委托,就辽沈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新址技防及综合布线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质量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84元
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邮箱(*@*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 (略) ,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沈河 (略) 43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邮 编:*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30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802
传 真:024-*-808
邮 箱:*@*63.com
(略)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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