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15 至 2024-05-22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撰写人: 王麒翔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更正为: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的照明设备(如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水龙头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须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表中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且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所报规格型号一致,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认证证明是认证证书复印件 (略) 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材料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2.符合性审查表中增加“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审查项。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6月4日9:30。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17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外国语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 (略) 西段6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利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靖、张筱鑫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15 至 2024-05-22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撰写人: 王麒翔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中华文化展示馆装修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更正为: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的照明设备(如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水龙头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须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表中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且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所报规格型号一致,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认证证明是认证证书复印件 (略) 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材料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2.符合性审查表中增加“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审查项。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6月4日9:30。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17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外国语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 (略) 西段6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利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靖、张筱鑫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