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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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3.人员配置方案”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采购人要求的人员基本配置基础上制定项目服务实施的具体人员配置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岗位设置(含应急情况下的各岗位AB角互补设置)方案;②各服务班组人员配置及分工协作情况;③人员服务绩效考核、奖惩方案。方案完整、可行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可行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8分;方案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6分;方案不可行,有重大缺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16.工程班长”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工程班长,①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②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③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满足其中2项的得2分,其他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另须提供拟派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身份证不一致的本评分项不得分);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在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满分3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增加:“22.培训管理方案”,分值“2分”,描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员工培训管理方案,至少包含:①培训目标、②培训计划、③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8分;方案一般的得1.5分;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1.体系认证1”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 31950-2015或GB/T 31950-2023)证书、物业服务认证(GB/T 20647.9-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9 部分:物业服务》,认证等级:五星级)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的,每提供一项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http://**)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网站查询所提供证书的有效性。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所查询的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5、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3.项目荣誉1”。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项目业绩” 变更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完毕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保洁、绿化、工程、会务服务五项)业绩情况,每提供1份合格有效的业绩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证明文件或者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度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此评分项与“项目荣誉”、“客户评价”评分项中提供的合同为同一业主单位的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林女士

电话:059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3.人员配置方案”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采购人要求的人员基本配置基础上制定项目服务实施的具体人员配置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岗位设置(含应急情况下的各岗位AB角互补设置)方案;②各服务班组人员配置及分工协作情况;③人员服务绩效考核、奖惩方案。方案完整、可行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较可行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8分;方案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6分;方案不可行,有重大缺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16.工程班长”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工程班长,①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②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③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满足其中2项的得2分,其他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另须提供拟派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身份证不一致的本评分项不得分);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在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满分3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技术项增加:“22.培训管理方案”,分值“2分”,描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员工培训管理方案,至少包含:①培训目标、②培训计划、③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8分;方案一般的得1.5分;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1.体系认证1”的评审因素描述变更为: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 31950-2015或GB/T 31950-2023)证书、物业服务认证(GB/T 20647.9-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9 部分:物业服务》,认证等级:五星级)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的,每提供一项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http://**)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网站查询所提供证书的有效性。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所查询的信息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5、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3.项目荣誉1”。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项目业绩” 变更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完毕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保洁、绿化、工程、会务服务五项)业绩情况,每提供1份合格有效的业绩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证明文件或者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度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此评分项与“项目荣誉”、“客户评价”评分项中提供的合同为同一业主单位的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林女士

电话:059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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