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元泓工程 (略)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中标结果

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经采购人确认,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部门物流配送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与前附表》第33条进行授予合同前的审查,对第一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提供资料真实性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查。经核实,新疆智览 (略)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第一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为无效中标人,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项目联系人:李楠、穆香竹、高娟

项目联系方式:*、*

**
,新疆, (略) ,乌鲁木齐

新疆元泓工程 (略)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中标结果

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经采购人确认,新疆 (略) (略) 物流配送中心卷烟分拣、装卸、配送业务外包项目(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部门物流配送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与前附表》第33条进行授予合同前的审查,对第一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提供资料真实性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查。经核实,新疆智览 (略)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第一中标人新疆智览 (略) 为无效中标人,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项目联系人:李楠、穆香竹、高娟

项目联系方式:*、*

**
,新疆, (略) ,乌鲁木齐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