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项目采购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项目采购信息
现对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 采购单位: 学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胡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化中心A座23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委托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商业补充保险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保费:个人保费不高于60元/年; 2.基本保障 (1)因意外伤害经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10,000元; (2)因意 (略) 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50,000元; (3) (略) 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50,000元; (4)残疾保险金每人不低于80,000元; (5)身故保险金每人不低于80,000元。 3.增值保障 大病救助金、校方责任险等供应商认为对学生和学校有益的增值保障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拥有 (略) 独立的大学生医疗及意外保险、校方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条款证明材料; 4.具有为大连理工大学两地三区(凌水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提供实时响应的服务机构和团队; 5. (略) , (略) 唯一授权; 6.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二)特别约定 1.投保过程遵循“自愿参保”原则,学生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保,但对学生参保数量不做承诺。 2.保险公司不得以学生保险委托服务单位为名,向学生直接或间接推介保险相关业务。 3.学生保费、保额以及理赔服务等内容以现场答辩、磋商的最优方案为准,保费学生本 (略) ,保险公司需在委托服务遴选结果公布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建立方便学生自主缴费与学校核对投保名单的结算账户和缴费通道,如因缴费通道不通畅影响学生投保,学校有权取消委托服务资格,遴选结果顺延。 4.保险公司应在缴费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馈投保成功和投保失败的学生名单,并将投保失败的学 (略) 径退还投保人。 5.保险公司有义务为每名投保学生办理和发放保险投保证明。 6.保险公司应在每月31日前向学校指定邮箱反馈当月受理理赔申请和赔付结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姓名、证件号、费用总额、理赔金额、拒赔原因等。 7.保险公司应确保大连理工大学三个校区(大连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的学生享受同等的理赔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代为提供保险理赔服务。 8.保险公司应设置学生理赔服务专员,确保学生预约保险理赔服务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上门服务。 9.保险公司应保证为大连校区学生提供每周不少于1次的上门理赔材料现场受理和政策解答服务,为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提供每月不少于1次的材料现场受理和政策解答服务。 10.当保险公司与学校学生发生理赔分歧时,学校积极参与协调,保险公司应对学校学生保险利益不受损害给予保障。 11.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服务满意度纳入遴选指标,学生满意度低于60%的保险公司,后续两年取消保险委托服务遴选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以学生实际投保额为准 谈判时间: 2024 年 6 月 7 日 (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9:00 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http://**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自行下载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 09: 00 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化中心A座232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现对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商业补充保险委托服务 采购单位: 学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胡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化中心A座23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委托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商业补充保险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保费:个人保费不高于60元/年; 2.基本保障 (1)因意外伤害经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10,000元; (2)因意 (略) 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50,000元; (3) (略) 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不低于50,000元; (4)残疾保险金每人不低于80,000元; (5)身故保险金每人不低于80,000元。 3.增值保障 大病救助金、校方责任险等供应商认为对学生和学校有益的增值保障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拥有 (略) 独立的大学生医疗及意外保险、校方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条款证明材料; 4.具有为大连理工大学两地三区(凌水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提供实时响应的服务机构和团队; 5. (略) , (略) 唯一授权; 6.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二)特别约定 1.投保过程遵循“自愿参保”原则,学生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保,但对学生参保数量不做承诺。 2.保险公司不得以学生保险委托服务单位为名,向学生直接或间接推介保险相关业务。 3.学生保费、保额以及理赔服务等内容以现场答辩、磋商的最优方案为准,保费学生本 (略) ,保险公司需在委托服务遴选结果公布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建立方便学生自主缴费与学校核对投保名单的结算账户和缴费通道,如因缴费通道不通畅影响学生投保,学校有权取消委托服务资格,遴选结果顺延。 4.保险公司应在缴费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馈投保成功和投保失败的学生名单,并将投保失败的学 (略) 径退还投保人。 5.保险公司有义务为每名投保学生办理和发放保险投保证明。 6.保险公司应在每月31日前向学校指定邮箱反馈当月受理理赔申请和赔付结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姓名、证件号、费用总额、理赔金额、拒赔原因等。 7.保险公司应确保大连理工大学三个校区(大连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的学生享受同等的理赔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代为提供保险理赔服务。 8.保险公司应设置学生理赔服务专员,确保学生预约保险理赔服务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上门服务。 9.保险公司应保证为大连校区学生提供每周不少于1次的上门理赔材料现场受理和政策解答服务,为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提供每月不少于1次的材料现场受理和政策解答服务。 10.当保险公司与学校学生发生理赔分歧时,学校积极参与协调,保险公司应对学校学生保险利益不受损害给予保障。 11.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服务满意度纳入遴选指标,学生满意度低于60%的保险公司,后续两年取消保险委托服务遴选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以学生实际投保额为准 谈判时间: 2024 年 6 月 7 日 (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9:00 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http://**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自行下载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 09: 00 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化中心A座232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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