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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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6.1资信评审细则中“信用等级(4分) 1、投标人2021年以来物业信用等级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级(类)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2、对连续三年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1分,对连续五年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注: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证明时间,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信用等级(4分)投标人2021年以来物业信用等级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4分。注:上述评分项最多提供两个信用评定,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评分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不累计计分。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级(类)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证明时间,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6.3商务标评审细则中“报价(10分)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响应报价;其得分为满分;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 分;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

现修改为“报价(10分)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2.其他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凤阳县府 (略) (略) 交叉口西北28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隆庆 (略)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宁

电   话:*

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6.1资信评审细则中“信用等级(4分) 1、投标人2021年以来物业信用等级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级(类)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2、对连续三年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1分,对连续五年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注: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证明时间,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信用等级(4分)投标人2021年以来物业信用等级被县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4分。注:上述评分项最多提供两个信用评定,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评分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不累计计分。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级(类)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证书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证明时间,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6.3商务标评审细则中“报价(10分)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响应报价;其得分为满分;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 分;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

现修改为“报价(10分)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2.其他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凤阳县府 (略) (略) 交叉口西北28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隆庆 (略)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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