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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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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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鑫信 (略) 撰写人: 王静
( (略) 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里的第四条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样本井计量设施建设) 增加参数"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口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10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略) 防汛抗旱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 凡河新 (略) 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信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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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铁岭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鑫信 (略) 撰写人: 王静
( (略) 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里的第四条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样本井计量设施建设) 增加参数"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口径:*"。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10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略) 防汛抗旱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 凡河新 (略) 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信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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