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5-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P43页, 3.4.3条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4年 5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34分5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28
    0天2小时34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5-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P43页, 3.4.3条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4年 5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38分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28
    0天2小时38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5-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P43页, 3.4.3条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4年 5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34分5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28
    0天2小时34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05-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冶父山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P43页, 3.4.3条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4年 5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38分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5-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5-28
    0天2小时38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