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2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大宁河龙门寨危岩治理工程监理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巫山县大宁河龙门寨危岩治理工程监理”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商务部分单位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业绩基础上,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另完成一个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岩治理的)监理业绩的加5分,资格条件业绩不计入本项加分;本项最多得分为10分。同一个业绩按得分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记一次得分。 此招标文件同3月21号发的同一业主的巫溪县巫溪黄岩窝危岩治理工程招标内容差不多,黄岩窝项目只要求了地质灾害业绩加分,而这个项目为什么非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岩治理的)监理业绩,如此高要求的设置,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吗,明显有排斥其他投标人之嫌。建议满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即可。 答疑1:详见补遗。 问题2:1.本项目与巫山县巫峡黄岩窝危岩治理工程监理各方面情况都相似,为何会出现商务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是否应修改为一样的条件? 2.请明确文件中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的具体专业,哪些专业是符合这两个条件要求的? 答疑2:1.因本项目基本资质条件要求不高,为国内公开招标,全国范围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较多,具备充分竞争性,工程区位于巫峡临江陡崖面上,施工地点地质条件特殊,施工作业难度极大、作业条件艰苦、交通条件差、人员作业安全风险极高,综上所述,所以招标人对评分项要求较高,以便选取更优的中标人。 2.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的专业包括: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农田水土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问题3: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疑3: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4:一、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包含危岩治理,但“危岩治理” (略) 地质灾害项目工程内容中才描述为“危岩治理”,在其他省份有的称为“崩塌”或“地质灾害”等都属于危岩治理的工作,单独设置要求描述是“危岩治理”是以地方要求限制排斥了投 (略) 以外的业绩参与投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现要求取消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业绩和商务部分评分要求业绩中“含危岩治理”的描述限制,如果不主动取消那就同意“崩塌”或“地质灾害”等都是属于招标文件中描述要求的危岩治理业绩。 答疑4: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修改为:
2、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业绩要求修改为:
招 标 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 (略) 2024年5月28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2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大宁河龙门寨危岩治理工程监理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巫山县大宁河龙门寨危岩治理工程监理”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商务部分单位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业绩基础上,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另完成一个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岩治理的)监理业绩的加5分,资格条件业绩不计入本项加分;本项最多得分为10分。同一个业绩按得分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记一次得分。 此招标文件同3月21号发的同一业主的巫溪县巫溪黄岩窝危岩治理工程招标内容差不多,黄岩窝项目只要求了地质灾害业绩加分,而这个项目为什么非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岩治理的)监理业绩,如此高要求的设置,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吗,明显有排斥其他投标人之嫌。建议满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即可。 答疑1:详见补遗。 问题2:1.本项目与巫山县巫峡黄岩窝危岩治理工程监理各方面情况都相似,为何会出现商务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是否应修改为一样的条件? 2.请明确文件中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的具体专业,哪些专业是符合这两个条件要求的? 答疑2:1.因本项目基本资质条件要求不高,为国内公开招标,全国范围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较多,具备充分竞争性,工程区位于巫峡临江陡崖面上,施工地点地质条件特殊,施工作业难度极大、作业条件艰苦、交通条件差、人员作业安全风险极高,综上所述,所以招标人对评分项要求较高,以便选取更优的中标人。 2.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的专业包括: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农田水土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问题3: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疑3: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4:一、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包含危岩治理,但“危岩治理” (略) 地质灾害项目工程内容中才描述为“危岩治理”,在其他省份有的称为“崩塌”或“地质灾害”等都属于危岩治理的工作,单独设置要求描述是“危岩治理”是以地方要求限制排斥了投 (略) 以外的业绩参与投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现要求取消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业绩和商务部分评分要求业绩中“含危岩治理”的描述限制,如果不主动取消那就同意“崩塌”或“地质灾害”等都是属于招标文件中描述要求的危岩治理业绩。 答疑4: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修改为:
2、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业绩要求修改为:
招 标 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 (略) 2024年5月28日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