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更正公告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 ||
品目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栖霞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8: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祖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栖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7号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施祖高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JX-C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点30分。
现更正为:2024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原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前
现更正为:2024年6月6日17:00前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栖 (略) 1号
联系人:张永铖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号15楼
联系人:叶小毛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 ||
品目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栖霞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8: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祖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栖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7号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施祖高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JX-C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供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点30分。
现更正为:2024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原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前
现更正为:2024年6月6日17:00前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栖 (略) 1号
联系人:张永铖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号15楼
联系人:叶小毛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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