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1: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 (略) 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警官、马警官04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4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GFCG-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略) 体检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征集文件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与设备拥有方签订的设备使用合作协议、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私立体检医疗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补充事项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或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与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委托合作协议(协议中须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承诺受托项目与承检项目一致且合作协议期不少于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GFCG-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文件及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
更正内容:
(一) (略) 体检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征集文件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与设备拥有方签订的设备使用合作协议、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私立体检医疗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补充事项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或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与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委托合作协议(协议中须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承诺受托项目与承检项目一致且合作协议期不少于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 |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 (略) 香 (略) 32号
联系方式:胡警官、马警官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方式: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电 话: 04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1: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 (略) 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警官、马警官04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4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GFCG-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略) 体检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征集文件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与设备拥有方签订的设备使用合作协议、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私立体检医疗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补充事项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或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与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委托合作协议(协议中须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承诺受托项目与承检项目一致且合作协议期不少于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GFCG-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至2025年度健康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文件及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
更正内容:
(一) (略) 体检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征集文件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①上述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与设备拥有方签订的设备使用合作协议、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私立体检医疗机构评分办法 | |||
序号 | 事项 | 原更正及补充公告(文件)补充事项要求 | 现更正为 |
1 | 第4项体检能力“注”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 | 注:如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不具备本项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更优体检能力的医疗器械,但承诺可委托其它托医疗机构承担的,须明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名称和级别(相关要求见本项评分细则)”,并提供被委托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器械佐证材料进行佐证,佐证材料为“①设备购置发票(购买方须为被委托医疗机构)或私立体检医疗机构与被委托医疗机构的委托合作协议(协议中须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承诺受托项目与承检项目一致且合作协议期不少于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②设备现场彩色照片或其他证明设备存在的佐证材料,如资产登记等”。 |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 (略) 香 (略) 32号
联系方式:胡警官、马警官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方式: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电 话: 045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