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铁通广东分公司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移铁通广东分公司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略) 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MTT*。
1.2 采购内容: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1.5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保险服务(非标产品)1.000
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营业执照:应答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组织。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略) (略) 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参加应答, (略) (略) 参加应答、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一切相关事务的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 (略) 的法人营业 (略) 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2.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应答方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涵盖广东省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2.4财务要求:①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② 应答方须提供2023年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开具免税凭证。
2.2.5信誉状况: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或犯罪记录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略) (含采购人对应的属地移动,不含属地移 (略) 或分支机构) (略) 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站(http://**.cn)违法失约信息、“ (略) ”(http://**)失信被执行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须体现单位名称以及相对应的查询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2.6应答唯一性: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略) 、 (略) 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
2.2.7同类项目经验:应答人须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保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仅限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项目, (略) 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健康保障的方案设计和咨询建议、健康管理、医疗服务调查、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疾病审核和费用支付、失能收入损失审核和费用支付、护理审核和费用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
注: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保单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或托管资金专用收据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保单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 (略) 章或合同章,或*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及对应订单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③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保单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④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备注:
1、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应答方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应答方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一旦发现应答方具有弄虚作假行为(含提供虚假材料等),则该应答资料不参与评审,且纳入负面行为清单,后续3年内不允许其参与采购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项目报名和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 (略) 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 (略) ” (http://**)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东分公司
地址: (略) 越秀 (略) 163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 (略) 2号金湖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东玲、肖海剑、杨敬武、姚质彬
项目联系人:黄东玲*/肖海剑*
电子邮件:*@*39.com/*@*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 (略) (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 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比选文件之前务必先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更新企业信息,保证完成报名的企业信息与贵司营业执照显示的信息一致。
9.2 应答人在应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比选公告附件,亦可联系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广东分公司/华信咨 (略)
2024年05月29日
,广东
本项目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略) 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CMTT*。
1.2 采购内容: (略) 2024-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托管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1.5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保险服务(非标产品)1.000
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营业执照:应答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组织。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略) (略) 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参加应答, (略) (略) 参加应答、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一切相关事务的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 (略) 的法人营业 (略) 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2.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应答方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涵盖广东省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2.4财务要求:①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② 应答方须提供2023年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开具免税凭证。
2.2.5信誉状况: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或犯罪记录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略) (含采购人对应的属地移动,不含属地移 (略) 或分支机构) (略) 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站(http://**.cn)违法失约信息、“ (略) ”(http://**)失信被执行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须体现单位名称以及相对应的查询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2.6应答唯一性: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略) 、 (略) 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
2.2.7同类项目经验:应答人须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保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仅限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项目, (略) 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健康保障的方案设计和咨询建议、健康管理、医疗服务调查、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疾病审核和费用支付、失能收入损失审核和费用支付、护理审核和费用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
注: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保单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或托管资金专用收据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保单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 (略) 章或合同章,或*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及对应订单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③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保单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④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备注:
1、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应答方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应答方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一旦发现应答方具有弄虚作假行为(含提供虚假材料等),则该应答资料不参与评审,且纳入负面行为清单,后续3年内不允许其参与采购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项目报名和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 (略) 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 (略) ” (http://**)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东分公司
地址: (略) 越秀 (略) 163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 (略) 2号金湖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东玲、肖海剑、杨敬武、姚质彬
项目联系人:黄东玲*/肖海剑*
电子邮件:*@*39.com/*@*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 (略) (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 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比选文件之前务必先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更新企业信息,保证完成报名的企业信息与贵司营业执照显示的信息一致。
9.2 应答人在应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比选公告附件,亦可联系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广东分公司/华信咨 (略)
2024年05月29日
,广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