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海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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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海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海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2023〕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项目进行补充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严格按照《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等)政府审核,并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上加盖政府公章。

五、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3年10月13日以后新建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

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县 (略) 场与信息化科,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邮箱。

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场与信息化科 王慧  * 联系邮箱:*@*63.com 县农业农村局108室。

附件:

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附件 (2).docx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海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2023〕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项目进行补充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严格按照《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等)政府审核,并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上加盖政府公章。

五、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3年10月13日以后新建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

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县 (略) 场与信息化科,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邮箱。

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场与信息化科 王慧  * 联系邮箱:*@*63.com 县农业农村局108室。

附件:

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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