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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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及说明:

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

1、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招标文件前附表

3 、计划工期:

1.3.2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6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 月 30 日

4、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10.4经费支付办法:工程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再支付合同价的 50%;在审核机关出具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之后再支付剩余 20%工程款;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参考《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准文件》。

现更正为:

招标公告

1、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

2、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无需提供,评标时不对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人员配置名单。招标文件前附表

3、1.3.2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6 月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 月 30 日

4、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人无需对以上三项内容进行报价,即总报价不包含可行性研究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

4、投标报价以总价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详细的预算清单,只需在投标文件“七、价格清单”中提供工程施工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勘查费、监测预警费、设计文件审查费、专项检测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各分项报价即可。(格式自拟)

5、10.4经费支付办法:工程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再支付合同价的 50%;在审核机关出具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之后再支付剩余 20%工程款;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参考《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准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分标准编写即可,视为响应技术部分有关要求。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1)招 标 人: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蓝山县塔 (略) 166号

联 系 人: 黄志强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河东理想城B2 17E

联 系 人: 张馨月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蓝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及说明:

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

1、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招标文件前附表

3 、计划工期:

1.3.2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6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 月 30 日

4、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10.4经费支付办法:工程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再支付合同价的 50%;在审核机关出具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之后再支付剩余 20%工程款;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参考《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准文件》。

现更正为:

招标公告

1、2.8 保修要求: (略) 2000 年 279 号令。

2、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无需提供,评标时不对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人员配置名单。招标文件前附表

3、1.3.2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6 月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 月 30 日

4、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 报价的其他要素。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人无需对以上三项内容进行报价,即总报价不包含可行性研究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

4、投标报价以总价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详细的预算清单,只需在投标文件“七、价格清单”中提供工程施工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勘查费、监测预警费、设计文件审查费、专项检测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各分项报价即可。(格式自拟)

5、10.4经费支付办法:工程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再支付合同价的 50%;在审核机关出具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之后再支付剩余 20%工程款;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参考《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准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分标准编写即可,视为响应技术部分有关要求。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1)招 标 人: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蓝山县塔 (略) 166号

联 系 人: 黄志强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河东理想城B2 17E

联 系 人: 张馨月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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