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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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招标变更




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进度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名称: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768-2442CSIMC289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生物药品制造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



采购单位:

国药中生生 (略)


代理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采购人拟为其1号楼、2号楼、6号楼、12号楼空调机房及洁净室采购初、中、中高、亚高、高效过滤器以及高效过滤器的安装、所有更换下来的废旧过滤器的回收消纳工作,保证相关区域符合使用要求。





1 天 01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17:00


变更信息




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2021年至今至少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内容为本次招标同种设备)的业绩,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他要求。


变更为: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2021年至今至少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内容为本次招标同种物料)的业绩,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他要求。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包名称: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0768-2442CSIMC289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17:00:00



澄清截止时间:

**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

** 09: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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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名称: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768-2442CSIMC289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生物药品制造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



采购单位:

国药中生生 (略)


代理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采购人拟为其1号楼、2号楼、6号楼、12号楼空调机房及洁净室采购初、中、中高、亚高、高效过滤器以及高效过滤器的安装、所有更换下来的废旧过滤器的回收消纳工作,保证相关区域符合使用要求。





1 天 01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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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2021年至今至少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内容为本次招标同种设备)的业绩,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他要求。


变更为: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2021年至今至少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内容为本次招标同种物料)的业绩,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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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0768-2442CSIMC289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17:00:00



澄清截止时间:

**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

** 09: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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