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回镇班利村水果及谷物精深加工车间项目第1号补遗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回镇班利村水果及谷物精深加工车间项目第1号补遗书

东回镇班利村水果及谷物精深加工车间项目

(招标编号:LCPPZB-2024-003)

第1号补遗书

至各投标人:

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18日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4(1)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总报价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示: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 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投标总报价得分由评标工作人员计算,由评委复核。

更正为: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示:

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 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

(1)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 0.2 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 0.2 分。投标总报价得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投标总报价得分由评标工作人员计算,由评委复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可不做顺延,故开标时间不变。

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略) 普平 (略)

2024年5月29日

东回镇班利村水果及谷物精深加工车间项目

(招标编号:LCPPZB-2024-003)

第1号补遗书

至各投标人:

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18日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4(1)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总报价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示: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 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投标总报价得分由评标工作人员计算,由评委复核。

更正为:二、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公示:

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 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

(1)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 0.2 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 0.2 分。投标总报价得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投标总报价得分由评标工作人员计算,由评委复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可不做顺延,故开标时间不变。

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略) 普平 (略)

2024年5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