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更正公告二
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更正公告二
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 (1)道路保洁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2)生活垃圾分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3分。 注:满分15分。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方公章)。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对应多份合同的,按一个业绩计算。 (1)同一业绩同时满足序号(1)、序号(2)要求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生活垃圾分类是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2) (略) 业绩予以认可。 (3)上述业绩合同*方须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 0-15分 |
(二)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更正为:
人员配备 | 1.项目经理(1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 2.片区负责人(2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4分,最高得8分。 注:满分1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则提供2022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三)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6月17日10:0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人员配备”中职称证书专业分类的质疑。
答1:见更正内容。
问2: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履约完成业绩的质疑。
答2:见更正内容。
问3:关于“人员荣誉”中荣誉类别的质疑。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4:关于“人员荣誉”中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的质疑。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问题1:投标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问题2:本项目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业绩为已完成的,该项要求具有排他性,投标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业绩均能体现投标人的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均予认可。
答5:(1)投标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的业绩予以认可。(2)见更正内容。
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61页人员配备:该项要求“人员配备”职称颁发的机构出处未罗列完整。事实及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下5种具有颁发职称的颁发单位:(1)人社部门;(2) (略) 场评定;(3)公有制;(4)协会;(5)其他的发证部门。
答6:按更正后内容执行,对证书颁发机构不作限定。
问7:投标人业绩:请问业绩合同*方为国企 (略) 清扫保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7:合同*方为国企 (略) 清扫保洁业绩不予认可。
问8:提问1:评分细则人员荣誉,请问我公司 (略) 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是否予以认可?提问2:人员配备,请问管理类职称是否包含环境工程或 (略) 政类职称证书?
答8:(1)不予认可。(2)见更正内容。
问9: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的“人员配备”评审,其中人员均要求“管理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请问管理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包括哪些?其中环境工程职称、建筑工程技术管理职称、 (略) 与交通工程专业职称是否给予认可?
答9: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丰县岗 (略) 103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乡环卫一体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 (1)道路保洁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2)生活垃圾分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3分。 注:满分15分。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方公章)。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对应多份合同的,按一个业绩计算。 (1)同一业绩同时满足序号(1)、序号(2)要求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生活垃圾分类是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2) (略) 业绩予以认可。 (3)上述业绩合同*方须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 0-15分 |
(二)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更正为:
人员配备 | 1.项目经理(1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 2.片区负责人(2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4分,最高得8分。 注:满分1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则提供2022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三)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6月17日10:0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人员配备”中职称证书专业分类的质疑。
答1:见更正内容。
问2: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履约完成业绩的质疑。
答2:见更正内容。
问3:关于“人员荣誉”中荣誉类别的质疑。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4:关于“人员荣誉”中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的质疑。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问题1:投标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问题2:本项目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业绩为已完成的,该项要求具有排他性,投标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业绩均能体现投标人的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均予认可。
答5:(1)投标人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的业绩予以认可。(2)见更正内容。
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61页人员配备:该项要求“人员配备”职称颁发的机构出处未罗列完整。事实及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下5种具有颁发职称的颁发单位:(1)人社部门;(2) (略) 场评定;(3)公有制;(4)协会;(5)其他的发证部门。
答6:按更正后内容执行,对证书颁发机构不作限定。
问7:投标人业绩:请问业绩合同*方为国企 (略) 清扫保洁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7:合同*方为国企 (略) 清扫保洁业绩不予认可。
问8:提问1:评分细则人员荣誉,请问我公司 (略) 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是否予以认可?提问2:人员配备,请问管理类职称是否包含环境工程或 (略) 政类职称证书?
答8:(1)不予认可。(2)见更正内容。
问9: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的“人员配备”评审,其中人员均要求“管理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请问管理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包括哪些?其中环境工程职称、建筑工程技术管理职称、 (略) 与交通工程专业职称是否给予认可?
答9: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丰县岗 (略) 103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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