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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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无锡市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公告媒体: (略) (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磋商邀请函 8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06月03日13:00时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3:30时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9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3日13:30磋商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10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4年06月03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现更正为:“磋商邀请函 8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06月11日13:00时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30时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9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30磋商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10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4年06月11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2、原招标文件“5 评分标准 (2)投标供应商评价(46分)

8)临时活动场地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分)

供应商所报临时活动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本项目“保险方案”对应项给付限额(*元)的,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含10%),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更正为:“8)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分)

供应商所报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本项目“保险方案”对应项给付限额(*元)的,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含10%),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现更正为:“5)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的组织的公益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赛事或活动过程中,导致参加活动或参赛人员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4、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的报价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报价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五)报价明细表格式

名称

具体约定

单价

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年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电梯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元/次/人,医疗限额*元。

( 元/台/年,6台计)

雇主责任险

工伤意外身故/伤残: 万元

工伤意外医疗保险: 万元

工伤意外导致 (略) 费用按每次100元免赔,90%比例给付医保范围内费用:误工费:免赔2天,100元/天,最多给付 180 天。

( 元/人,200人计)

校方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元/次,

医疗限额*元。

临时活动场地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现更正为:“

名称

具体约定

单价

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年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次:医疗限额*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校方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次,

医疗限额*元。

雇主责任险

工伤意外身故/伤残: 万元

工伤意外医疗保险: 万元

工伤意外导致 (略) 费用按每次100元免赔,90%比例给付医保范围内费用:误工费:免赔2天,100元/天,最多给付 180 天。

( 元/人,200人计)

电梯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次/人,医疗限额*元。

( 元/台/年,6台计)

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 (略) (略) 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少年宫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章工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少年宫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公告媒体: (略) (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磋商邀请函 8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06月03日13:00时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3:30时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9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3日13:30磋商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10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4年06月03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现更正为:“磋商邀请函 8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06月11日13:00时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30时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9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30磋商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10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4年06月11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2、原招标文件“5 评分标准 (2)投标供应商评价(46分)

8)临时活动场地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分)

供应商所报临时活动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本项目“保险方案”对应项给付限额(*元)的,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含10%),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更正为:“8)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分)

供应商所报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本项目“保险方案”对应项给付限额(*元)的,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含10%),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现更正为:“5)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的组织的公益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赛事或活动过程中,导致参加活动或参赛人员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4、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的报价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授权委托人与报价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报价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五)报价明细表格式

名称

具体约定

单价

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年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电梯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元/次/人,医疗限额*元。

( 元/台/年,6台计)

雇主责任险

工伤意外身故/伤残: 万元

工伤意外医疗保险: 万元

工伤意外导致 (略) 费用按每次100元免赔,90%比例给付医保范围内费用:误工费:免赔2天,100元/天,最多给付 180 天。

( 元/人,200人计)

校方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元/次,

医疗限额*元。

临时活动场地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现更正为:“

名称

具体约定

单价

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年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次:医疗限额*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校方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次,

医疗限额*元。

雇主责任险

工伤意外身故/伤残: 万元

工伤意外医疗保险: 万元

工伤意外导致 (略) 费用按每次100元免赔,90%比例给付医保范围内费用:误工费:免赔2天,100元/天,最多给付 180 天。

( 元/人,200人计)

电梯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次/人,医疗限额*元。

( 元/台/年,6台计)

附加区域外活动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次

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00 万元/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元/次:医疗限额*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元

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 (略) (略) 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少年宫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章工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 (略) 滨 (略) 555号龙山大厦1808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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