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补遗文件第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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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补遗文件第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07,597,57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补遗文件(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作如下调整:

原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94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2元,工程建设费*.22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9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6元,暂估费用*.82元)

1.2暂估费用工程服务费:*.79元;*供材工程服务费:*.00元;

1.3 暂列金额:*.53元。

现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43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2元,工程建设费*.71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4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元,暂估费用*.82元)

1.2暂估费用工程服务费:*.79元;*供材工程服务费:*.00元;

1.3 暂列金额:*.48元。

2、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技术要求》、《方案资料》、《地勘资料》、《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以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格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 (略) (略) (http://**)自行下载。以上资料以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的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 (略)

2024年5月29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07,597,57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补遗文件(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作如下调整:

原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94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2元,工程建设费*.22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9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6元,暂估费用*.82元)

1.2暂估费用工程服务费:*.79元;*供材工程服务费:*.00元;

1.3 暂列金额:*.53元。

现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43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2元,工程建设费*.71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4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元,暂估费用*.82元)

1.2暂估费用工程服务费:*.79元;*供材工程服务费:*.00元;

1.3 暂列金额:*.48元。

2、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技术要求》、《方案资料》、《地勘资料》、《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高新区中和街道(60亩)202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以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格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 (略) (略) (http://**)自行下载。以上资料以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的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 (略)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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