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硬件设备及虚拟化、数据库、备份等软件系统维保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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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硬件设备及虚拟化、数据库、备份等软件系统维保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硬件设备及虚拟化、数据库、备份等软件系统维保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4-JJ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硬件设备及虚拟化、数据库、备份等软件系统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最高限价801.9万元748.71万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四、服务质量考核”1、服务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技术团队情况告知用户。如果用户认为团队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在半个月内调整到位。若未及时调整团队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服务团队要求,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2、服务年度内,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如未按时提前通知,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3、从用户提出故障或者服务要求开始,服务供应商未能按照服务要求解决故障,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故障申告处理,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4、未按规定进行巡检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5、24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5分钟内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累计达到5次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6、驻场技术人员未经用户许可,在服务期内(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离开办公驻地,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7、一次服务不合格,扣2000元人民币。
8、若一个服务年度内超过5次服务不合格记录,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
9、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品备件库进行实地考察,若实地考察与投标响应不一致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服务供应商若出现任何分包、转包情况,用户可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且服务供应商向用户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2、服务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技术团队情况告知用户。如果用户认为团队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在半个月内调整到位。若未及时调整团队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服务团队要求,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3、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如未按时提前通知,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4、每一个合同年度内,驻场技术人员变动不得超过1次,驻场技术人员变动达到2次视为二次服务不合格,变动超过2次,用户可直接终止合同。

5、从用户提出故障或者服务要求开始,服务供应商未能按照服务要求解决故障,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故障申告处理,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6、未按规定进行巡检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7、24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5分钟内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累计达到5次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8、驻场技术人员未经用户许可,在服务期内(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离开办公驻地,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9、一次服务不合格,扣10000元人民币。

10、若一个服务年度内超过5次服务不合格记录,用户可终止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

1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品备件库进行实地考察,若实地考察与投标响应不一致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2、服务供应商未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50000元。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除扣除违约金50000元/次外,采购人将追究投标人一切法律责任。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09:00**日上午09:00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 (略) 公安局(2)

地 址: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1), (略) 椒江区康平路2号(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建军(1),赵警官(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1),0576-*(2)

质疑联系人:杨警官(1),杨警官(2)

质疑联系方式:0576-*(1),05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麒锋、徐名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6-*、0576-*

项目需求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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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4-JJ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硬件设备及虚拟化、数据库、备份等软件系统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最高限价801.9万元748.71万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四、服务质量考核”1、服务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技术团队情况告知用户。如果用户认为团队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在半个月内调整到位。若未及时调整团队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服务团队要求,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2、服务年度内,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如未按时提前通知,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3、从用户提出故障或者服务要求开始,服务供应商未能按照服务要求解决故障,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故障申告处理,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4、未按规定进行巡检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5、24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5分钟内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累计达到5次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6、驻场技术人员未经用户许可,在服务期内(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离开办公驻地,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7、一次服务不合格,扣2000元人民币。
8、若一个服务年度内超过5次服务不合格记录,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
9、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品备件库进行实地考察,若实地考察与投标响应不一致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服务供应商若出现任何分包、转包情况,用户可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且服务供应商向用户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2、服务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技术团队情况告知用户。如果用户认为团队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在半个月内调整到位。若未及时调整团队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服务团队要求,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3、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如未按时提前通知,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4、每一个合同年度内,驻场技术人员变动不得超过1次,驻场技术人员变动达到2次视为二次服务不合格,变动超过2次,用户可直接终止合同。

5、从用户提出故障或者服务要求开始,服务供应商未能按照服务要求解决故障,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并继续作为新提出的故障申告处理,重新计算服务质量考核。

6、未按规定进行巡检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的,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7、24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5分钟内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累计达到5次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8、驻场技术人员未经用户许可,在服务期内(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离开办公驻地,视为一次服务不合格。

9、一次服务不合格,扣10000元人民币。

10、若一个服务年度内超过5次服务不合格记录,用户可终止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

1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品备件库进行实地考察,若实地考察与投标响应不一致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2、服务供应商未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50000元。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除扣除违约金50000元/次外,采购人将追究投标人一切法律责任。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09:00**日上午09:00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 (略) 公安局(2)

地 址: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1), (略) 椒江区康平路2号(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建军(1),赵警官(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1),0576-*(2)

质疑联系人:杨警官(1),杨警官(2)

质疑联系方式:0576-*(1),05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 (略)

地 址: (略) 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麒锋、徐名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6-*、0576-*

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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