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更正公告
镇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更正公告
更正说明
各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折扣率计算说明:目前镇好采中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预算金额*100%。
根据镇好采系统折扣率报价规则, 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比选文件(项目编号*CZ*)将沿用镇好采系统折扣率报价规则(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预算金额*100%)进行修订,有关事项修订如下:
1.原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为小于0%的为无效响应。”修改为: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折扣率超过100%的为无效响应。”
2.原比选文件--02供应商须知—六、评审标准—报价中“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投标价格(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折扣率)))×10分”修改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率))×10分”。
3.原比选文件—03比选需求—五、商务要求(二)付款方式中“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注册会计师:1000元/人/天*(1-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非注册会计师人员:800元/人/天*(1-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 修改为:“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注册会计师:1000元/人/天*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非注册会计师人员:800元/人/天*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
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特此说明。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
项目编号: *CZ*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
项目地点: (略)
评审开始时间: 2024-06-03 14:00
评审地点: (略) 润州区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号楼207室
采购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 镇江华信招 (略)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0511-*
响应开始时间: 2024-05-27 12: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6-03 12: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扫描件;
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需取得总机构的书面授权)。
更正说明
各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折扣率计算说明:目前镇好采中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预算金额*100%。
根据镇好采系统折扣率报价规则, 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比选文件(项目编号*CZ*)将沿用镇好采系统折扣率报价规则(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预算金额*100%)进行修订,有关事项修订如下:
1.原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为小于0%的为无效响应。”修改为: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折扣率超过100%的为无效响应。”
2.原比选文件--02供应商须知—六、评审标准—报价中“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投标价格(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折扣率)))×10分”修改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折扣率))×10分”。
3.原比选文件—03比选需求—五、商务要求(二)付款方式中“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注册会计师:1000元/人/天*(1-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非注册会计师人员:800元/人/天*(1-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 修改为:“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注册会计师:1000元/人/天*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非注册会计师人员:800元/人/天*折扣率*人次*工作天数;”
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特此说明。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第二批)
项目编号: *CZ*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
项目地点: (略)
评审开始时间: 2024-06-03 14:00
评审地点: (略) 润州区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号楼207室
采购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 镇江华信招 (略)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0511-*
响应开始时间: 2024-05-27 12: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6-03 12: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扫描件;
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需取得总机构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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