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更正公告
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省· (略) ·市辖区][竞争性磋商]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马财磋商采购-2024-32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5月29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 - 2024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原采购文件封面的项目编号:焦工资采购G2024-036号与采购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不一致.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变更为 |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不一致,均以采购公告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为准。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内容真实性负责,无需提供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部分内容。 |
5、更正日期:2024年05月31日15时5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地址: (略) 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国正聚源 (略) |
地址: (略) 山 (略) 2813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河南省· (略) ·市辖区][竞争性磋商]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马财磋商采购-2024-32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5月29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 - 2024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原采购文件封面的项目编号:焦工资采购G2024-036号与采购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不一致.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变更为 |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不一致,均以采购公告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36号为准。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内容真实性负责,无需提供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部分内容。 |
5、更正日期:2024年05月31日15时5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地址: (略) 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国正聚源 (略) |
地址: (略) 山 (略) 2813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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