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勘察(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4 年宣恩县 351 国道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2024 年宣恩县 351 国道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①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 (略) 从业单位信用评定、 (略) (略) 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均做删除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仅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5 项为适用时需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做删除处理。 3.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略) 页截图复印件”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者承诺函。 湖北 (略) 2024年5月3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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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勘察(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4 年宣恩县 351 国道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2024 年宣恩县 351 国道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①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应说明投标人 (略) 从业单位信用评定、 (略) (略) 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均做删除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仅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5 项为适用时需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做删除处理。 3.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略) 页截图复印件”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者承诺函。 湖北 (略)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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