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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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湘潭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稿时间 :2024-06-01】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系统性能(2)“单用户*级数据量下学生课程选课情况查询,查询学生课程选课情况的平均响应时间≤5秒,计8分;平均响应时间>5秒的,计4分。”修改为“在支持的最大并发用户数基础下, (略) 上选课操作时,平均响应时间≤5s,计8分,平均响应时间>5s,计4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产品演示“1、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需展示是否具备①教材管理、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③实习实训管理、④实验教学管理、⑤实习管理、⑥教学质量评价、⑦学科竞赛管理、⑧微专业管理等8个模块,全部具备并演示计16分,每缺一项扣2分,无演示的不计分。”修改为“1、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需展示是否具备①教材管理、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④实验教学管理、⑤实习管理、⑥教学质量评价、⑦学科竞赛管理、⑧微专业管理等8个模块,全部具备并演示计16分,每缺一项扣2分,无演示的不计分。”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产品演示2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团队力量“1.对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要求投标单位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技术负责人(限1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非同一人,不能兼任。在该行业从业年限≥5年,满足年限每人计1.5分,最多计3分,不具备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具备如下资质证书:(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或数据库认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修改为“对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要求投标单位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非同一人,不能兼任。在该行业从业年限≥5年,满足年限每人计1.5分,最多计3分,不具备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具备如下资质证书:(1)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
5.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团队力量“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含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①软件设计师证书或②信息安全工程师或③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④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⑤ITSS服务项目经理或⑥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一证计3分,本项最高计24分。”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含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①软件设计师证书或②信息安全工程师或③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④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⑤ITSS服务项目经理或⑥系统架构设计师。或其他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提供一证计3分,本项最高计24分。”
6.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芳
电话:0731-*-650
2、采购人
名称:湘潭大学
地 址: (略) 雨湖区羊牯塘27号
联系人:孙和龙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格瑞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 (略) 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6室
联系人:邱宇晴、刘芳、陈园
邮编:*
电话:0731-*-650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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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6-01】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系统性能(2)“单用户*级数据量下学生课程选课情况查询,查询学生课程选课情况的平均响应时间≤5秒,计8分;平均响应时间>5秒的,计4分。”修改为“在支持的最大并发用户数基础下, (略) 上选课操作时,平均响应时间≤5s,计8分,平均响应时间>5s,计4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产品演示“1、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需展示是否具备①教材管理、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③实习实训管理、④实验教学管理、⑤实习管理、⑥教学质量评价、⑦学科竞赛管理、⑧微专业管理等8个模块,全部具备并演示计16分,每缺一项扣2分,无演示的不计分。”修改为“1、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需展示是否具备①教材管理、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④实验教学管理、⑤实习管理、⑥教学质量评价、⑦学科竞赛管理、⑧微专业管理等8个模块,全部具备并演示计16分,每缺一项扣2分,无演示的不计分。”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技术部分 产品演示2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团队力量“1.对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要求投标单位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技术负责人(限1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非同一人,不能兼任。在该行业从业年限≥5年,满足年限每人计1.5分,最多计3分,不具备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具备如下资质证书:(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或数据库认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修改为“对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要求投标单位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非同一人,不能兼任。在该行业从业年限≥5年,满足年限每人计1.5分,最多计3分,不具备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具备如下资质证书:(1)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具备一证计4分,本项最高计8分,不具备不得分。”
5.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四节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部分 团队力量“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含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①软件设计师证书或②信息安全工程师或③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④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⑤ITSS服务项目经理或⑥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一证计3分,本项最高计24分。”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不含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①软件设计师证书或②信息安全工程师或③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④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⑤ITSS服务项目经理或⑥系统架构设计师。或其他信息化、软件技术行业相关权威证书,每提供一证计3分,本项最高计24分。”
6.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芳
电话:0731-*-650
2、采购人
名称:湘潭大学
地 址: (略) 雨湖区羊牯塘27号
联系人:孙和龙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格瑞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 (略) 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6室
联系人:邱宇晴、刘芳、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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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650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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