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游仙经济试验区民安社区二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08号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游仙经济试验区民安社区二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 (略) 2023年第95批次建设用地《游仙经济试验区民安社区二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被征地的镇、村(社区)、组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 (略) 游仙区 (略) 站发布了公告。土地报征过程中,因启用新的年度国土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当前为2022年度),导致拟报征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仍为1.1230公顷,将拟征收土地中耕地面积由0.7642公顷调整为0.6925公顷;园地面积由0.0886公顷调整为0.0101公顷;林地面积由0.1034公顷调整为0.0393公顷;草地面积调整为0.230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由0.0645公顷调整为0.0479公顷。
二、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类)由*元/亩调整为*元/亩。
三、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拟征收土地位置、总面积、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种类数量、需安置的人口数量、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人员安置方式、住房安置方式等其他事项均未变化。
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游仙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略) 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 (略) 2023年第95批次建设用地《游仙经济试验区民安社区二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被征地的镇、村(社区)、组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 (略) 游仙区 (略) 站发布了公告。土地报征过程中,因启用新的年度国土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当前为2022年度),导致拟报征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仍为1.1230公顷,将拟征收土地中耕地面积由0.7642公顷调整为0.6925公顷;园地面积由0.0886公顷调整为0.0101公顷;林地面积由0.1034公顷调整为0.0393公顷;草地面积调整为0.230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由0.0645公顷调整为0.0479公顷。
二、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类)由*元/亩调整为*元/亩。
三、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拟征收土地位置、总面积、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种类数量、需安置的人口数量、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人员安置方式、住房安置方式等其他事项均未变化。
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游仙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略) 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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