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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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更正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委托,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液晶电视、散热空调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宝信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枫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 (略) *@*ttp://**。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0017远程招标文件 确认版.docx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采购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更正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委托,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液晶电视、散热空调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宝信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枫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 (略) *@*ttp://**。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略)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执法局) (略) 耀华中学滨城学校等四所新建学校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1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0017远程招标文件 确认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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