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三七
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三七
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A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第1—7包评审办法中“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的疑问。
答:本项目第1—7包评审办法中“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6包:序号3产品:便携式除颤仪,此款产品在我国属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疑问。
答:本项为国家强制要求,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生产(经营)许可以及所投便携式除颤仪的注册(备案)许可均须满足国家强制要求。
3.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5防护等级≥IP55,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13.其他配件:安全箱、双头USB-C数据线、USB-C线、 100W充电器AC线、microSD 卡(≥64GB)、云台保护罩、螺旋桨(3对)、胶塞(套)、备用减震球、清洁工具套装、维修工具套装、起落架(2个)、运输箱”的疑问。
答:无人机属于工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且飞行作业主要是在外场进行,尤其是应急情况下,现场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完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是为了在外场飞行作业过程中可以有较好的保障。招标文件中提出的 (略) 场上都属于常见产品,其种类和数量要求是满足应急工作下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件即可。
5.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2)长焦相机: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 ≥*;”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5.防护等级≥IP55,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12.其他配件:安全箱、双头USB-C数据线、USB-C线、100W充电器AC线、microSD卡(≥64GB)、云台保护罩、螺旋桨(3对)、胶塞(套)、备用减震球、清洁工具套装、维修工具套装、起落架(2个)、运输箱”的疑问。
答:无人机属于工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且飞行作业主要是在外场进行,尤其是应急情况下,现场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完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是为了在外场飞行作业过程中可以有较好的保障。招标文件中提出的 (略) 场上都属于常见产品,其种类和数量要求是满足应急工作下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件即可。
8.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2)长焦相机: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1.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米;最大飞行时间:≥120分钟,最大巡逻覆盖半径≥15km”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0.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3.机载内存:≥24GB”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1.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3.机载内存:≥24GB”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2.关于“第3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中参数:■4.防护水平:≥IP67”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具体评审标准详见“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一”。
13.关于“第二包▲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第14条、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第13条、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第9条:每架飞机包含不少于2人次相应机型《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培训及考试服务;”的疑问。
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超视距运行时,应当取得操控员执照。本项目采购的无人机应用场景均为应急救援,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须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4.关于“招标文件第35页,第3包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 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五项:其他■3.广角相机:有效像素≥*、视场≥80°;■5.红外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支持8倍数字变焦”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略) 包河区包公街 (略) 509号
电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庐阳 (略) (略) 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附件信息:
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A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第1—7包评审办法中“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的疑问。
答:本项目第1—7包评审办法中“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6包:序号3产品:便携式除颤仪,此款产品在我国属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疑问。
答:本项为国家强制要求,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生产(经营)许可以及所投便携式除颤仪的注册(备案)许可均须满足国家强制要求。
3.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5防护等级≥IP55,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13.其他配件:安全箱、双头USB-C数据线、USB-C线、 100W充电器AC线、microSD 卡(≥64GB)、云台保护罩、螺旋桨(3对)、胶塞(套)、备用减震球、清洁工具套装、维修工具套装、起落架(2个)、运输箱”的疑问。
答:无人机属于工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且飞行作业主要是在外场进行,尤其是应急情况下,现场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完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是为了在外场飞行作业过程中可以有较好的保障。招标文件中提出的 (略) 场上都属于常见产品,其种类和数量要求是满足应急工作下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件即可。
5.关于“第2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中参数:(2)长焦相机: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 ≥*;”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5.防护等级≥IP55,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12.其他配件:安全箱、双头USB-C数据线、USB-C线、100W充电器AC线、microSD卡(≥64GB)、云台保护罩、螺旋桨(3对)、胶塞(套)、备用减震球、清洁工具套装、维修工具套装、起落架(2个)、运输箱”的疑问。
答:无人机属于工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且飞行作业主要是在外场进行,尤其是应急情况下,现场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完备的备品备件要求,是为了在外场飞行作业过程中可以有较好的保障。招标文件中提出的 (略) 场上都属于常见产品,其种类和数量要求是满足应急工作下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件即可。
8.关于“第2包序号2: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中参数:(2)长焦相机: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1.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米;最大飞行时间:≥120分钟,最大巡逻覆盖半径≥15km”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0.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3.机载内存:≥24GB”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1.关于“第2包序号3:救援无人机(侦查无人机)中参数:3.机载内存:≥24GB”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2.关于“第3包序号1: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中参数:■4.防护水平:≥IP67”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具体评审标准详见“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更正公告一”。
13.关于“第二包▲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第14条、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第13条、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第9条:每架飞机包含不少于2人次相应机型《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培训及考试服务;”的疑问。
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超视距运行时,应当取得操控员执照。本项目采购的无人机应用场景均为应急救援,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须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4.关于“招标文件第35页,第3包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 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五项:其他■3.广角相机:有效像素≥*、视场≥80°;■5.红外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支持8倍数字变焦”的疑问。
答: (略) 场调研,市面上存在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要求。故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略) 包河区包公街 (略) 509号
电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庐阳 (略) (略) 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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