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工业互联网项目制培训更正公告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工业互联网项目制培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CLF0124SZ05ZC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项目制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基本概况 更正为:“进一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的意见》工作部署,落实《 (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3〕8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关于“ (略) 新产业、新业态、新基建、新职业,以及国家、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署开展的特定领域专项培训任务,开展项目制培训(专项类)。”的要求,职训指导中心围绕就业导向和产业导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开展 (略) 项目制培训项目, (略) 高技能人才提供 (略) 领域的技能提升服务。”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第10项更正为:“参照《补贴办法》第二十六、二十八条的流程开展培训。”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第16项更正为:“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后,制作具备本项目实训中心特色的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宣传材料,在高训大厦上墙展示。”
(四)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九、其他商务要求 补充:“九、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额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中标人逾期超过10日,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中标人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中标人指派的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经两次另行指派仍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采购人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签订本项目《保密协议》的,其中就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亦有约定的,视为本条的补充条款,两者可同时适用。
(七)合同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如果中标人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按照本合同支付中标人违约金以及给予中标人其他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采购人任何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权利。
(九)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的赔偿范围还应包括采购人损失、公证费、担保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款项。”
(五)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3.拟安排的项目师资队*(主要讲师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师资队*(主要讲师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师资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投标人须提供 (略) 领域师资10名或以上,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得50分。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技师(或以上)或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有五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获得高级工证书,有五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以下2项累加计分: (1)讲师具备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或以上)或副高(或以上)职称,每1人得5分,此项最高得25分。 (2)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师资队*成员中每有1人参与过同类项目(指 (略) 相关的公益培训、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等任一项目授课)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教师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及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2.要求提供师资参与同类项目授课的授课协议或聘书或课程表或授课照片等佐证材料,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佐证师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0 | 20 |
更正日期:20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 (略) (http://**: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 (略) 站(http://**)。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 (略) (http://**: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地址: (略) 福 (略) 1007号高训大厦
联系方式:王工 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5-*转2330
邮编:*
邮箱:*@*26.com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6月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CLF0124SZ05ZC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项目制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基本概况 更正为:“进一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建设的意见》工作部署,落实《 (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3〕8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关于“ (略) 新产业、新业态、新基建、新职业,以及国家、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署开展的特定领域专项培训任务,开展项目制培训(专项类)。”的要求,职训指导中心围绕就业导向和产业导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开展 (略) 项目制培训项目, (略) 高技能人才提供 (略) 领域的技能提升服务。”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第10项更正为:“参照《补贴办法》第二十六、二十八条的流程开展培训。”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第16项更正为:“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后,制作具备本项目实训中心特色的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宣传材料,在高训大厦上墙展示。”
(四)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九、其他商务要求 补充:“九、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额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中标人逾期超过10日,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中标人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中标人指派的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经两次另行指派仍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采购人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签订本项目《保密协议》的,其中就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亦有约定的,视为本条的补充条款,两者可同时适用。
(七)合同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如果中标人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按照本合同支付中标人违约金以及给予中标人其他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采购人任何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权利。
(九)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的赔偿范围还应包括采购人损失、公证费、担保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款项。”
(五)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3.拟安排的项目师资队*(主要讲师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更正为:
拟安排的项目师资队*(主要讲师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师资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投标人须提供 (略) 领域师资10名或以上,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得50分。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技师(或以上)或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有五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获得高级工证书,有五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以下2项累加计分: (1)讲师具备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或以上)或副高(或以上)职称,每1人得5分,此项最高得25分。 (2)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师资队*成员中每有1人参与过同类项目(指 (略) 相关的公益培训、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等任一项目授课)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教师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及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略) 查询记录,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2.要求提供师资参与同类项目授课的授课协议或聘书或课程表或授课照片等佐证材料,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佐证师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 (略) 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0 | 20 |
更正日期:20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 (略) (http://**: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 (略) 站(http://**)。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 (略) (http://**: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地址: (略) 福 (略) 1007号高训大厦
联系方式:王工 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5-*转2330
邮编:*
邮箱:*@*26.com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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