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堡国际商务区国际创新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桥头堡国际商务区国际创新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第三项“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1条调整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境艺术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招标公告第三项“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专业或环境艺术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七项“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第1条调整为“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上五年度需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或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本项目同类工程界定中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仅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的情况。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中本招标项目投资来源修正为“国有投资”。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修正为“不允许”。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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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第三项“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1条调整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境艺术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招标公告第三项“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专业或环境艺术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七项“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第1条调整为“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上五年度需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或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本项目同类工程界定中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仅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的情况。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中本招标项目投资来源修正为“国有投资”。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修正为“不允许”。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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