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项目更正公告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NNPZ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3.3→3.3(1)技术标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第七项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科学得力。良: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中: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基本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勉强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无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无安全技术措施。无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周全、具体、有效。 一般: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简单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 差:无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 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4 |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更正日期:20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雁山区雁 (略) 26号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品正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联系人:李旭
联系方式:0773-*
南宁品正 (略)
2024年6月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学校南区运动场增加雨棚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NNPZ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3.3→3.3(1)技术标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第七项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科学得力。良: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中: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基本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勉强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无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无安全技术措施。无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0分~3.0分) 优:3分;良:2分;中:1.4分;一般:1分;差:0分。优: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周全、具体、有效。 一般: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简单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 差:无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 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4 |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8.如所提供工程的企业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 |
更正日期:20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雁山区雁 (略) 26号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品正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四楼403室
联系人:李旭
联系方式: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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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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