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补充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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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补充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公告


为提升抚顺地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质效,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推进,根据《辽宁省 (略) 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辽高法〔2019〕93号)、《关于 (略) 鉴定评估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高法〔司辅办〕明传〔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抚顺地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际, (略) (略) 决定补充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补充更新工作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录。

申报机构所在地在抚顺辖区内;依法成立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证;机构从业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二、申报类别及资质要求

本次补充名册工作对各专业机构报名类别、数量不设限制,最终名册类别、数量根据各类机构报名情况确定。同一机构有多项资质报名入册的,每一项资质分别单独申报。在册机构新增入册资质的,新增资质申报程序与新申请入册机构申报程序相同,详细要求如下:

(一)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环境损害等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的鉴定类别(四大类鉴定)。

资质要求: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二)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类别。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信用等级证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8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不少于5名,资产评估师不少于2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三)工程造价类别。

资质要求:应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级,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四)价格鉴证类别(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机动车评估类别)。

资质要求:应具备省价格认证评估协会颁发的价格鉴证评估资质,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注册价格评估师不少于3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五)知识产权鉴定、工程检测、不动产测绘、残疾假肢鉴定、采矿权评估等其他未列举的各类机构(会计审计、保险公估和产品质量鉴定机构除外),具备本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

(六)其它机构

资质要求:1、具备本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2、本公告中申报材料要求内容齐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备上述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进行申报的;

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评定的资质过期的、未参加相关部门年检的;

3.在执业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

4.近三年因执业、经营中收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自律组织处罚的;

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或者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略) 委托案件中存在推诿、拒绝接受管理、严重超时限、违规收费等情况的,或者 (略) 暂停委托、除名等处理的;

7.其他不接受申报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携带相关 (略) (略) 现场办理申报。

1、《 (略) (略) 鉴定评估机构入册申请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机构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及纳税申报表。

7、单位及执业人员资质印鉴。

8、注册人员养老保险交纳证明(连续一年)。退休注册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不跨所执业保证书。

9、单位专业资质行业年检情况或行业协会或行政管理部门的执业评价。

10、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机构收费内容、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规章制度。

四、审核程序

初审:各申报机构按照本通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复审:初审合格机 (略) (略) 评审委员会评议,并对评议通过机构进行实地考核,核对场地、设施、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公示:复审合格机 (略) (略) 院党组审议,通过审议后对拟入册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核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 (略) , (略) 批准入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 (略) (略) 。

六、联系人及电话

(略) (略) 技术科,吴志勇(024-*),赵洪洋(024-*)。

(略) (略)

2024年5月31日

, (略) ,抚顺


为提升抚顺地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质效,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推进,根据《辽宁省 (略) 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辽高法〔2019〕93号)、《关于 (略) 鉴定评估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高法〔司辅办〕明传〔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抚顺地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际, (略) (略) 决定补充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补充更新工作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录。

申报机构所在地在抚顺辖区内;依法成立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证;机构从业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二、申报类别及资质要求

本次补充名册工作对各专业机构报名类别、数量不设限制,最终名册类别、数量根据各类机构报名情况确定。同一机构有多项资质报名入册的,每一项资质分别单独申报。在册机构新增入册资质的,新增资质申报程序与新申请入册机构申报程序相同,详细要求如下:

(一)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环境损害等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的鉴定类别(四大类鉴定)。

资质要求: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二)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类别。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信用等级证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8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不少于5名,资产评估师不少于2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三)工程造价类别。

资质要求:应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定的信用等级*级,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四)价格鉴证类别(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机动车评估类别)。

资质要求:应具备省价格认证评估协会颁发的价格鉴证评估资质,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注册价格评估师不少于3名,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五)知识产权鉴定、工程检测、不动产测绘、残疾假肢鉴定、采矿权评估等其他未列举的各类机构(会计审计、保险公估和产品质量鉴定机构除外),具备本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

(六)其它机构

资质要求:1、具备本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2、本公告中申报材料要求内容齐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备上述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进行申报的;

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评定的资质过期的、未参加相关部门年检的;

3.在执业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

4.近三年因执业、经营中收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自律组织处罚的;

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或者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略) 委托案件中存在推诿、拒绝接受管理、严重超时限、违规收费等情况的,或者 (略) 暂停委托、除名等处理的;

7.其他不接受申报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携带相关 (略) (略) 现场办理申报。

1、《 (略) (略) 鉴定评估机构入册申请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机构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及纳税申报表。

7、单位及执业人员资质印鉴。

8、注册人员养老保险交纳证明(连续一年)。退休注册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不跨所执业保证书。

9、单位专业资质行业年检情况或行业协会或行政管理部门的执业评价。

10、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机构收费内容、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规章制度。

四、审核程序

初审:各申报机构按照本通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复审:初审合格机 (略) (略) 评审委员会评议,并对评议通过机构进行实地考核,核对场地、设施、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公示:复审合格机 (略) (略) 院党组审议,通过审议后对拟入册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核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 (略) , (略) 批准入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 (略) (略) 。

六、联系人及电话

(略) (略) 技术科,吴志勇(024-*),赵洪洋(024-*)。

(略) (略)

2024年5月31日

, (略) ,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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