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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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Title 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4D03C0164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技术资信分评分中评分因素“前期资料掌握”调整为“现状情况分析方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现状情况分析方案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本项目区域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重污染天气、②重点行业、③重点企业等现状情况分析。

1、提供的分析方案中包括以上全部内容,对现状情况的分析准确透彻,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2、提供的分析方案中包括以上内容、且现状分析基本符合本项目现状的,得3分;

3、提供的分析方案中以上内容欠缺,对现状情况了解不完全,尚需改进和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5

(二)、技术资信分评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三)、价格评分中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调整为: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报价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

联 系 人:汪思宇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213号

联 系 人: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思宇

电   话:0556-*

Title 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4D03C0164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技术资信分评分中评分因素“前期资料掌握”调整为“现状情况分析方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现状情况分析方案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本项目区域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重污染天气、②重点行业、③重点企业等现状情况分析。

1、提供的分析方案中包括以上全部内容,对现状情况的分析准确透彻,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2、提供的分析方案中包括以上内容、且现状分析基本符合本项目现状的,得3分;

3、提供的分析方案中以上内容欠缺,对现状情况了解不完全,尚需改进和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5

(二)、技术资信分评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三)、价格评分中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调整为: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报价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

联 系 人:汪思宇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213号

联 系 人: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思宇

电   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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