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SHCSC2024F068)
一、内容:
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已经竞争性磋商,产生成交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如
下:
1、项目编号:SHCSC2024F068
2、项目名称: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
3、采购人:上海申康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公共服务中心、上海申力 (略) 、
上海 (略) 、上海申康 (略)
4、磋商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30
5、磋商结果公示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7 日
6、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沪港土地房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 (略)
7、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 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 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 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 元/人·小时
总价下浮率:70%
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 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 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 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 元/人·小时
总价下浮率:65%
8、磋商评审小组成员:*智燕、黄敏、侯鹏程
报价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 (略) ,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静 (略)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 (略) 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康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公共服务中心、上海申力 (略) 、
上海 (略) 、上海申康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吉松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 张鑫
电 话: **1147
电子邮件: *@*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SHCSC2024F068)
一、内容:
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已经竞争性磋商,产生成交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如
下:
1、项目编号:SHCSC2024F068
2、项目名称:2024-2027 年资产评估入围服务
3、采购人:上海申康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公共服务中心、上海申力 (略) 、
上海 (略) 、上海申康 (略)
4、磋商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30
5、磋商结果公示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7 日
6、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沪港土地房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 (略)
7、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 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 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 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 元/人·小时
总价下浮率:70%
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 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 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 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 元/人·小时
总价下浮率:65%
8、磋商评审小组成员:*智燕、黄敏、侯鹏程
报价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 (略) ,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静 (略)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 (略) 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康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公共服务中心、上海申力 (略) 、
上海 (略) 、上海申康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吉松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1539 号 B 栋 11 楼
联 系 人: 张鑫
电 话: **1147
电子邮件: *@*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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