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5小时56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HJAGC2024G1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60B-*-*-7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略) 屯溪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04 15:24:05 | 浏览次数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HJAGC2024G101A | 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36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HJAGC2024G101 原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公告2.4条、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3.1中“建设规模”部分内容修改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 (略) 屯溪区,本次设计招标项目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 (略) 3个部分内容,总用地面积约79.74亩,含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其他附属用房等;厂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约*平方米(单体均在*平方米以下),研发实验楼约7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约7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等、 (略) (工业母机产业专项数字化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设计任务书中“建设任务”、“项目概况”等相关内容均修改为“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工业母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规划面积204亩,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仅针对一期约79.74亩范围进行设计,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 (略) 3个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略) 建设费用),其中土建部分(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围墙)约1.8亿元。 总用地面积约79.74亩,含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其他附属用房等;厂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约*平方米(单体均在*平方米以下),研发实验楼约7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约7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等、 (略) (工业母机产业专项数字化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评审指标描述修改为“近五年(2019年06月0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工业建筑设计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4分。开标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的证明(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奕棋镇九龙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瑞行房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徽派美食城1幢15号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9-*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北京华瑞行房 (略) 2024年06月04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5小时56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HJAGC2024G1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60B-*-*-7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略) 屯溪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04 15:24:05 | 浏览次数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HJAGC2024G101A | 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36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区域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HJAGC2024G101 原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公告2.4条、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3.1中“建设规模”部分内容修改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工业母机联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 (略) 屯溪区,本次设计招标项目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 (略) 3个部分内容,总用地面积约79.74亩,含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其他附属用房等;厂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约*平方米(单体均在*平方米以下),研发实验楼约7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约7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等、 (略) (工业母机产业专项数字化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设计任务书中“建设任务”、“项目概况”等相关内容均修改为“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长三角工业母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规划面积204亩,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仅针对一期约79.74亩范围进行设计,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 (略) 3个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略) 建设费用),其中土建部分(包括基地内厂区、 (略) 、围墙)约1.8亿元。 总用地面积约79.74亩,含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其他附属用房等;厂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约*平方米(单体均在*平方米以下),研发实验楼约70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约7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研发实验楼、中试车间等、 (略) (工业母机产业专项数字化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评审指标描述修改为“近五年(2019年06月0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工业建筑设计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4分。开标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的证明(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奕棋镇九龙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瑞行房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徽派美食城1幢15号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9-*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北京华瑞行房 (略) 2024年06月04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