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葭沚街道下北山小区北侧、杭绍台铁路西侧地块云庐第二次销售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补充文件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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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葭沚街道下北山小区北侧、杭绍台铁路西侧地块云庐第二次销售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补充文件1号

椒江区葭沚街道下北山小区北侧、 (略) 西侧地块(云庐)第二次销售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补充文件1号

椒江区葭沚街道下北山小区北侧、 (略) 西侧地块(云庐)第二次销售代理

招标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合计销售代理(含渠道代理)楼盘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销售代理楼盘建筑面积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向委托方开具的收款发票为准)的业绩。”
二、原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间修改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08:30-11:30 14:30-17:00”。
三、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4)点修改为“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中“后附投标人为项目组所有人员缴纳的2024年1、2、3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 (略) 上打印件)”不作要求。

五、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5)点修改为“资格响应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六、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7)点“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销售代理楼盘建筑面积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作要求。

其它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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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葭沚街道下北山小区北侧、 (略) 西侧地块(云庐)第二次销售代理

招标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合计销售代理(含渠道代理)楼盘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销售代理楼盘建筑面积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向委托方开具的收款发票为准)的业绩。”
二、原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间修改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08:30-11:30 14:30-17:00”。
三、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 6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4)点修改为“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中“后附投标人为项目组所有人员缴纳的2024年1、2、3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 (略) 上打印件)”不作要求。

五、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5)点修改为“资格响应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六、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1、资格标包括第(7)点“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销售代理楼盘建筑面积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作要求。

其它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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