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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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19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6-19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 补遗书1号 招标编号:E*1001 各投标单位: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就该项目作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均修改为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区)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市(区)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 (略) (区)网站的更新公布。 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修改为 本次招标采用提交电子包投标文件形式,投标人提交的电子包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如有);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10)其他材料。 第一个信封内(商务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8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元(其中暂列金0元)。 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招标时,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无需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报价即可。 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修改为“若项目未划分标段组的,应对其每个投标标段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若项目划分标段组的,其所投的1个组别仅需编制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但必须对该组所有标段分别编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六、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2.1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开标程序修改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 (略) 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2)入围。 ①当标段组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0B时(设标段组内所含标段数为B),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评标。 ②当该标段组的投标人数量大于30B时,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方法如下: Ⅰ、抽取入围评审的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AA、A级企业数量的比例(由招标人在20%、30%、40%三个比例中随机抽取); Ⅱ、随机抽取30B家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再将未抽取到的信用AA、A级的企业入围; Ⅲ、统计Ⅱ所有已入围评审的信用AA、A级企业及其他信用等级企业数量,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AA、A级企业数量之比达到Ⅰ抽取的比例时不再抽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入围;未达到Ⅰ抽取的比例时继续抽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直至满足比例要求(非整数时向上取整),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已全部入围仍未满足比例要求的全部入围。 其他未被抽取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3)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时或全部解密工作提前完成后, (略) 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递交投标文件的电脑硬件信息、投标人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略) 自动生成开标记录推送交易 (略) 站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七、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5.2.2条款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无法在系统使用双信封开标方法,所以牵涉到双信封开标的均不在二次开标。只在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现场抽取E值及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 (1)随机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若有) 。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线上?现场随机摇球确认加视频直播的方式。 a.关于关联企业投标人的分配: 先将关联企业按照招标公告3.4条规定进行随机分配。 b.关于信用分等级为AA、A级有效投标人的分配:将申请使用信用分奖励的AA、A级投标人平均分配至本标段组中的各个标段(具体分配数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AA、A级有效投标人数除以本标段组所含标段数进行确定,所除结果非整数时,编号靠前标段分配数按所除结果先递进取整),若某标段a步骤已分配到的关联企业中已具有AA、A级信用奖励条件的,则该标段其他AA、A级投标人分配数相应予以减少,以确保其标段AA、A级有效投标人分配数满足要求。 c.其余信用分等级投标人的分配: 其余信用分等级的投标人再依次随机抽取递补至各个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为止(一个标段组中,每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为:本组别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除以本组别所含标段数。所除结果非整数时,编号靠前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按所除结果先递进取整)。 d.进而确定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招标人仅对投标人经过上述随机方式确定的投标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其余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e.当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总数达不到本组别所含标段数的3倍时,需先随机确定流标标段,直到投标人总数达到剩余标段数的3倍及以上。 (2)确定各标段E1、E2值。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标段的E1、E2值,在评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时使用。 (3)确定各标段计算评标基准价时的下浮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有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使用。 (4)开标。 (略) 自动显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组长确认后,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并记录在案。 (5)若被宣读的有效评标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 (6)开标结束。开标结束, (略) 自动生成开标记录推送交易 (略) 站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八、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9其它修改为“14、本项目属于政治任务,工期紧,任务重,涉及到的图纸,工程量均以中标后提供的为准,增加的工程量清单(含合同单价)也是以中标后招标人提供的为准。结算均以经审后的图纸和财审后的预算为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9其它的删除“16条、17条”修改为 16、招标文件中入围企业数量的比例的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以开标现场宣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当在线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的,默认抽取结果,不得提出异议。 17、招标文件的附件材料(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概算书)仅作为投标参考,不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18、本项目提供的最高控制价为暂定金额,具体要以财审后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8%为准。 19、因工期紧,中标人中标后须在3天内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和项目开工事宜。 十、本项目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内容修改修改为合理低价+信用分。具体如下:
十一、3.4评标办法正文修改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信用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及信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3.6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十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15.4.4项约定为: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相应的预算定额及相关计价规定; (2)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 (3)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最高限价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变更方案确定当月)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对《 (略) 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未涉及或无“月度价格”的部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1年)》颁布的造价信息执行,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 (4)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增加第15.4.6项: 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100章费用的调整。 增加第15.4.7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设计变更时,增加投资额(变更)遵循《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规〔2022〕9号)文要求执行。 十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修改为: 23.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注:投标时的最高控制价暂定价是按下浮 8%,故财政审核后的预算造价需下浮8%再进行换算[即合同清单子目单价:经审核后预算单价×(1-8%)×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除设计变更外其它单价概不调整,工程量按施工验收合格经签证审核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按以下方式调整:1、工程量清单内有的分项子目:按经审核后预算单价×(1-8%)×中标下浮率;2、工程量清单外的分项子目:①、工程量清单外有定额单价可套用的分项子目按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方法得出的单价×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暂定单价;②、工程量清单外且无定额可套用的分项子目的则由中标人、监理人、招标 (略) 场调查并以书面 (略) 场价格计算,并按中标优惠下浮(即中标下浮率)后作为计算单价,最终结算单价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单价为准。 十四、投标文件目录删除项目管理机构(如有),补充增加格式为: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正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由于我方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信用分奖励的条件,现我方就下列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对信用分进行加分,并承诺享受信用加分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核有关规定上岗履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愿意以投标报价下浮率 %(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十六、投标文件格式增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具体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用于报价文件中)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元(¥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其他补充说明)。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七、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后,由发包人将工程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97%。”修改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后,由发包人将工程结算报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97%”。 十八、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应如实填写本企业 (略) 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并填写是否申请使用信用分,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可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 十九、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电子 (略) 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二十、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和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本补遗书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永定区林业局 (略) 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 ??????????????????????????????????????????????????????????????2024年06月04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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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19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6-19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 补遗书1号 招标编号:E*1001 各投标单位: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就该项目作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均修改为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区)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市(区)最新公布 (略) 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 (略) (区)网站的更新公布。 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修改为 本次招标采用提交电子包投标文件形式,投标人提交的电子包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如有);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10)其他材料。 第一个信封内(商务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8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元(其中暂列金0元)。 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招标时,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无需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报价即可。 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修改为“若项目未划分标段组的,应对其每个投标标段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若项目划分标段组的,其所投的1个组别仅需编制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但必须对该组所有标段分别编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六、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2.1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开标程序修改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 (略) 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2)入围。 ①当标段组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0B时(设标段组内所含标段数为B),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评标。 ②当该标段组的投标人数量大于30B时,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方法如下: Ⅰ、抽取入围评审的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AA、A级企业数量的比例(由招标人在20%、30%、40%三个比例中随机抽取); Ⅱ、随机抽取30B家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再将未抽取到的信用AA、A级的企业入围; Ⅲ、统计Ⅱ所有已入围评审的信用AA、A级企业及其他信用等级企业数量,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AA、A级企业数量之比达到Ⅰ抽取的比例时不再抽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入围;未达到Ⅰ抽取的比例时继续抽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直至满足比例要求(非整数时向上取整),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已全部入围仍未满足比例要求的全部入围。 其他未被抽取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3)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时或全部解密工作提前完成后, (略) 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递交投标文件的电脑硬件信息、投标人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略) 自动生成开标记录推送交易 (略) 站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七、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增加5.2.2条款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无法在系统使用双信封开标方法,所以牵涉到双信封开标的均不在二次开标。只在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现场抽取E值及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 (1)随机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若有) 。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线上?现场随机摇球确认加视频直播的方式。 a.关于关联企业投标人的分配: 先将关联企业按照招标公告3.4条规定进行随机分配。 b.关于信用分等级为AA、A级有效投标人的分配:将申请使用信用分奖励的AA、A级投标人平均分配至本标段组中的各个标段(具体分配数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AA、A级有效投标人数除以本标段组所含标段数进行确定,所除结果非整数时,编号靠前标段分配数按所除结果先递进取整),若某标段a步骤已分配到的关联企业中已具有AA、A级信用奖励条件的,则该标段其他AA、A级投标人分配数相应予以减少,以确保其标段AA、A级有效投标人分配数满足要求。 c.其余信用分等级投标人的分配: 其余信用分等级的投标人再依次随机抽取递补至各个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为止(一个标段组中,每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为:本组别内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除以本组别所含标段数。所除结果非整数时,编号靠前标段所应达到的投标人数按所除结果先递进取整)。 d.进而确定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招标人仅对投标人经过上述随机方式确定的投标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其余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e.当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总数达不到本组别所含标段数的3倍时,需先随机确定流标标段,直到投标人总数达到剩余标段数的3倍及以上。 (2)确定各标段E1、E2值。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标段的E1、E2值,在评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时使用。 (3)确定各标段计算评标基准价时的下浮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有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使用。 (4)开标。 (略) 自动显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组长确认后,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并记录在案。 (5)若被宣读的有效评标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 (6)开标结束。开标结束, (略) 自动生成开标记录推送交易 (略) 站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八、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9其它修改为“14、本项目属于政治任务,工期紧,任务重,涉及到的图纸,工程量均以中标后提供的为准,增加的工程量清单(含合同单价)也是以中标后招标人提供的为准。结算均以经审后的图纸和财审后的预算为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9其它的删除“16条、17条”修改为 16、招标文件中入围企业数量的比例的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以开标现场宣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当在线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的,默认抽取结果,不得提出异议。 17、招标文件的附件材料(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永定区标段一期)概算书)仅作为投标参考,不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18、本项目提供的最高控制价为暂定金额,具体要以财审后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8%为准。 19、因工期紧,中标人中标后须在3天内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和项目开工事宜。 十、本项目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内容修改修改为合理低价+信用分。具体如下:
十一、3.4评标办法正文修改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信用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及信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3.6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十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15.4.4项约定为: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相应的预算定额及相关计价规定; (2)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 (3)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最高限价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变更方案确定当月)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对《 (略) 工程造价信息》(永定区)未涉及或无“月度价格”的部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1年)》颁布的造价信息执行,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 (4)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增加第15.4.6项: 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100章费用的调整。 增加第15.4.7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设计变更时,增加投资额(变更)遵循《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规〔2022〕9号)文要求执行。 十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修改为: 23.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注:投标时的最高控制价暂定价是按下浮 8%,故财政审核后的预算造价需下浮8%再进行换算[即合同清单子目单价:经审核后预算单价×(1-8%)×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除设计变更外其它单价概不调整,工程量按施工验收合格经签证审核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按以下方式调整:1、工程量清单内有的分项子目:按经审核后预算单价×(1-8%)×中标下浮率;2、工程量清单外的分项子目:①、工程量清单外有定额单价可套用的分项子目按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方法得出的单价×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暂定单价;②、工程量清单外且无定额可套用的分项子目的则由中标人、监理人、招标 (略) 场调查并以书面 (略) 场价格计算,并按中标优惠下浮(即中标下浮率)后作为计算单价,最终结算单价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单价为准。 十四、投标文件目录删除项目管理机构(如有),补充增加格式为: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正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由于我方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信用分奖励的条件,现我方就下列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对信用分进行加分,并承诺享受信用加分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核有关规定上岗履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愿意以投标报价下浮率 %(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十六、投标文件格式增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具体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用于报价文件中)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元(¥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其他补充说明)。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七、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后,由发包人将工程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97%。”修改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后,由发包人将工程结算报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97%”。 十八、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应如实填写本企业 (略) 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并填写是否申请使用信用分,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可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 十九、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电子 (略) 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二十、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和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本补遗书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永定区林业局 (略) 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 ??????????????????????????????????????????????????????????????2024年06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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