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五干灌域变更部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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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五干灌域变更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五干灌域)变更部分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3】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估算投资1420.0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地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区其他工程保持原设计不变,仅调整土地平整工程。原设计土地平整工程涉及7948亩保持不变,对新增41075亩及项目区外2018年实施8100亩高效节水进行平田整地工程(不改变原项目建设规模),新增土地平整范围后会对水土保持工程产生影响,增加水保措施。变更后总规模及建设标准不变。

(一)旧庄片区

1、原设计旧庄片区

(1)平田整地404亩,推土机推土26343.54m3,渣土外运45.96m3 ,表土剥离26721.04m3,表土恢复26721.04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440亩,推土机推土5650.00m3,渣土外运325.03m3。

2、 变更后旧庄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18058亩,推土机推土83541.38m3,拆除斗渠39.47km, 拆除农渠219.85km。

(二)韦二片区

1、原设计韦二片区

(1)平田整地2695亩,推土机推土*.29m3, 渣土外运1222.10m3 , 表土剥离*.46m3,表土恢复*.46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620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30112.00m3, 渣土外运755.11m3。

2、变更后韦二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8569亩,推土机推土60544.09m3, 拆除斗渠35.52km, 拆除农渠142.72km。

(三)上垣片区

1、原设计上垣片区

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892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17899.00m3,渣土外运1175.28m3。

2、变更后上垣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4127亩,推土机推土13311.59m3, 拆除农渠8.49km。

(四)南门片区

1、原设计南门片区

(1)平田整地1901亩,推土机推土43644.84m3,渣土外运661.14m3 , 表土剥离50928.00m3, 表土恢复52928.00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996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11345.00m3, 渣土外运743.45m3。

2、变更后南门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18421亩,推土机推土*.01m3, 拆除斗渠15.99km, 拆除农渠259.89km.

2.3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2024年6 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地 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联系人:杨立文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东区公寓7楼

联 系 人:张琳

电 话:*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3年韦州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红五干灌域)变更部分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3】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估算投资1420.0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地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区其他工程保持原设计不变,仅调整土地平整工程。原设计土地平整工程涉及7948亩保持不变,对新增41075亩及项目区外2018年实施8100亩高效节水进行平田整地工程(不改变原项目建设规模),新增土地平整范围后会对水土保持工程产生影响,增加水保措施。变更后总规模及建设标准不变。

(一)旧庄片区

1、原设计旧庄片区

(1)平田整地404亩,推土机推土26343.54m3,渣土外运45.96m3 ,表土剥离26721.04m3,表土恢复26721.04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440亩,推土机推土5650.00m3,渣土外运325.03m3。

2、 变更后旧庄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18058亩,推土机推土83541.38m3,拆除斗渠39.47km, 拆除农渠219.85km。

(二)韦二片区

1、原设计韦二片区

(1)平田整地2695亩,推土机推土*.29m3, 渣土外运1222.10m3 , 表土剥离*.46m3,表土恢复*.46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620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30112.00m3, 渣土外运755.11m3。

2、变更后韦二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8569亩,推土机推土60544.09m3, 拆除斗渠35.52km, 拆除农渠142.72km。

(三)上垣片区

1、原设计上垣片区

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892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17899.00m3,渣土外运1175.28m3。

2、变更后上垣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4127亩,推土机推土13311.59m3, 拆除农渠8.49km。

(四)南门片区

1、原设计南门片区

(1)平田整地1901亩,推土机推土43644.84m3,渣土外运661.14m3 , 表土剥离50928.00m3, 表土恢复52928.00万m3。

(2)示范区平田整地面积996亩,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11345.00m3, 渣土外运743.45m3。

2、变更后南门片区

新增平田整地18421亩,推土机推土*.01m3, 拆除斗渠15.99km, 拆除农渠259.89km.

2.3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2024年6 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地 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联系人:杨立文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东区公寓7楼

联 系 人:张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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